医疗过错举证责任问题
医疗过错举证责任问题 一、医疗技术过失的认定标准是当时的医疗水平
医疗技术过失就是合理的医师未尽高度注意义务.认定医疗技术过失的注意义务,应当以当时的医疗水平为标准.《侵权责任法》第57条规定的就是这个规则:“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医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水平是指已由医学水平加以解明的医学问题,基于医疗实践的普遍化并经由临床经验研究的积累,且由专家以其实际适用的水平加以确定的,已经成为一般普遍化的医疗可以实施的目标,并在临床可以作为论断医疗机关或医师责任基础的医疗时的医疗水平.确定医疗过失,应以医疗当时的医疗水平为标准,确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达到的高度注童义务.违反这样的注意义务,就是医疗过失.在具体判断医务人员注意义务是否违反时,还应当适当考虑不同地区、不同医疗机构资质、不同医务人虽资质等因素.“当时的国家标准+差别”原则,能够解决标准和个性化的冲突.以医疗时的医疗水平为基本的判断基准,是合理的医师标准,并且在诊断和治疗时也是合理的,而不应是后来审判时的水平.
二、原告应当证明的程度
在医疗技术损害责任诉讼中,由受害患者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其证明程度应如何界定?应当考虑医疗活动中患者不具备医疗专业知识、相较于医师和医疗机构处于资讯绝对不对称的劣势地位的基本特点,既不能使受害患者一方推卸证明责任,而使医疗机构陷入完全被动的诉讼地位,也不能完全不考虑现实情况,而使受害患者一方无力承受重大的诉讼压力,以至于完全不能证明而丧失胜诉机会.因此,应当区分情况,采取以下两种不同方法:
1、受害患者一方能够证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失.在医疗技术损害责任纠纷诉讼中,可以由受害患者一方举出足够的证据,证明医疗机构具有医疗过失.这种证明的最好方法,就是受害患者一方申请医疗过错责任鉴定,确认医疗过失.如果原告提供这样的医疗过错责任鉴定,且经医疗机构质证,法官审查确信的,即可确认医疗过失,不存在举证责任缓和问题.
2、受害患者一方的证明符合表现证据规则.对受害患者一方的证明程度的认定,也可以借鉴德国的表现证明规则.表现证据规则,是指依据经验法则,有特定事实即发生特定典型结果.则于出现该特定结果时,法官在不排除其他可能性的情形下,得推论有该特定事实的存在.在此情况下,实行举证责任缓和.
综上所述,医疗过错现象的存在是客观的,但是我们定的标准也是考虑到了当前的情况的,因此这是合理科学的标准,对双方而言是较为公平的。医疗过错举证责任问题就是基于这种情况而产生的,责任分配的相关立法及规定也是基于公平公正的立场产生的,因此我们只需要积极拿起法律武器,就能很好的捍卫我们的合法利益。
总结:医疗过错举证责任问题一、医疗技术过失的认定标准是当时的医疗水平医疗技术过失就是合理的医师未尽高度注意义务.认定医疗技术过失的注意义务,应当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商标申请多久下证书?
商标申请多久下证书?我们在身边的商品上经常会发现商标旁边会有一个标识,表示商标已经过注册,并且受法律的保护,商标注册后会某商品、服务或有关的个人、组织显著的识别标志。那么商标申请的......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该怎么确定
离婚诉讼说白了也就是打离婚官司,此时首先需要的不是书写离婚起诉状,而是要确定具体的管辖法院。众所周知,我国的法院是比较多的,但并不是任何一个法院对当事人的离婚案件都具有管辖权。那......
·有人欠钱不还反而告欠钱人怎么办?
有人欠钱不还反而告欠钱人怎么办?1、欠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如果欠款方不按照约定时间进行还款,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去要求判决还款。《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船运输损害赔偿的原则
船运输损害赔偿的原则虽然现在的运输方式在不断的增加,但是船的运输还是依然在生活中进行着,因为船的运输相对于其他的运输行业价格要偏低,而且货物多无法采用空运,但是海上运输是有一定危......
·一、法律上认定重婚罪什么犯罪?
一、法律上认定重婚罪什么犯罪?重婚罪是属于侵害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
医疗过错举证责任问题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