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医疗过错是犯罪吗,它的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医疗过错是犯罪吗,它的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过错是犯罪吗?
  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23~25条规定,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由司法机关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丢失、涂改、隐匿、伪造、销毁病案和有关资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2)医务人员由于极端不负责任,致使病员死亡,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的。
  (3)借口医疗单位发生医疗事故寻衅滋事,扰乱医疗工作正常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是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了犯罪。《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此,医疗过错并不是犯罪,只有在构成了以上三种情况时才会构成犯罪。
   二、医疗过错的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1、医疗事故鉴定的任务是综合分析医疗过错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错行为的责任程度。
  2、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错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①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错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②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错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③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错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④轻微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错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3、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责任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突显不了过错程序与承担责任一致的原则。比如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确定,只要鉴定为事故不考虑责任程度,一律承担100%赔偿的内容较为公正、合情合理。
  4、医疗事故鉴定书中的“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抑或“轻微责任”,是对事故原因力的认定,其本来意义是“主要原因”或“次要原因”,只不过医疗行政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分,是以原因力作为主要依据。
  5、此鉴定结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其结论只是专家证言性质,在人民法院来说仅能起到证据的作用,没有绝对的约束力。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之责任认定有争议的,如果合议庭认为有必要,可以单独就责任程度问题(即原因力分析)再提交人民法院法医室或委托有关专家作出认定。
   医疗过错是犯罪吗这个问题的答案不能一概而论,一般来讲医疗过错是不会构成犯罪的,但是医生是有责任的,医院必须对患者进行赔偿以安抚患者及其家属,但是如果在治病的过程中,出现医疗事故,那么是极可能会构成犯罪的,相关医生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总结:医疗过错是犯罪吗,它的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一、医疗过错是犯罪吗?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23~25条规定,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由司法机关对直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工程质量事故按事故责任有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按事故责任有哪些分类?质量是产品的生命,决定着这个产品的生命周期。而工程还承载了使用者的生命安全,也使得它的质量变得更为重要。但是,尽管如此,还时不时会发生工程质量事......


·农民转让土地使用权交哪些税
      农民转让土地使用权交哪些税土地使用权转让要交的税有:1、营业税及附加: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2、印花税和契税: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按成......


·福州自建房拆迁怎么算?
      一、福州自建房拆迁怎么算?1、选择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


·一)江苏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
      一)江苏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1、人体伤后治疗效果。2、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3、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二)江苏交通事故赔偿标准1、医疗费......


·签订水路运输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签订水路运输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现在很多大型货物都是通过水路来运输,相对于其它运输方式而已,水运的成本最低。公司和运输公司谈好条件后,会签署一份货物运输合同。由于水路运输周期比较长......


·什么是行政立法行为?行政立法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 一、行政
      什么是行政立法行为?行政立法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一、行政立法的概念行政立法是指立法机关通过法定形式将某些立法权授予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得依据授权法(含宪法)创制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医疗过错是犯罪吗,它的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