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2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解释】本条规定了简易程序适用范围。
  简易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的程序。该程序相对于普通程序来说,在起诉手续、传唤当事人方式、审理程序以及审限等方面都做了简化,可以说是一种简化了的普通程序。
  根据《简易程序规定》规定:
  第1 条基层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除外:
  (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二)发回重审的;
  (三)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
  (四)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
  第2条 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人民法院不得违反当事人自愿原则,将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
  第3条 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的相关法律规定的具体介绍。通过了解可知,简易程序是相对普通程序而言的,换句话说就是在一些程序上做了简化。虽然是简化了的普通程序,但也是一套完整的法律程序。在一定程度上,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可以提高法院的诉讼效率,节省人力等,其发挥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总结: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2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房屋租赁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哪些?
      一、房屋租赁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哪些?房屋租赁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如下,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


·诈骗罪法条及其量刑有哪些处罚?
      诈骗罪在我们国家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并且也经常存在于我们身边,让我们防不胜防,那么关于诈骗罪法条及其量刑有哪些处罚?根据我们国家刑法的规定,当犯罪分子诈骗行为并且已经达到犯罪的情况,......


·夫妻一方给别人财产是否合法?
      夫妻一方给别人财产是否合法?一、夫妻一方给别人财产是否合法?夫妻一方给别人财产是不合法的,把共有财产给别人的这种行为是无效的,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属于无效民事行......


·精神病患者信用卡还不上怎么办
      精神病患者信用卡还不上怎么办?一般可以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是民事责任由其法定代理人承担。《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


·如何区分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
      如何区分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1、从定性上讲:故意伤害罪行为人主要是对他人身体上进行伤害,但主观上并不希望发生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而故意杀人罪行为人实施了故意伤人的行为,且主观上希望受......


·在生活中,各种建筑工程完工以后,必须有相关的验收单位进行验收
      在生活中,各种建筑工程完工以后,必须有相关的验收单位进行验收。只有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才可以被承认和使用。但是,对建筑工程进行验收的单位,并不是说随随便便都可以,国家对于其也是需要经......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