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拆迁企业职工安置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拆迁企业职工安置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拆迁企业职工安置补偿标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精神,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作如下补充规定:
   1、拆迁补偿方式
  市区杨舍规划控制区内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被拆迁人只可选择其中一种,不得兼选。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指对被拆迁住宅房屋按同类区位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货币补偿,由被拆迁人自行购置房屋,不再安置拆迁定销房的补偿方式。
   (二)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是指对被拆迁住宅房屋按区位价和房屋重置价为主要依据进行补偿,并由拆迁人提 供拆迁定销房进行安置的补偿方式。
   2、评估机构的准入、确定和评估程序
  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价格评估机构的确认,由拆迁人在市房产管理部门公布的评估机构目 录中选定,并在拆迁地点公示3日。公示期间,如同一项目内半数以上被拆迁人持有异议(以书面申请为准),由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市房产管理部门公布的评估机构目录中抽签确 定。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抽签前3日内在拆迁地点公告抽签的时间和地点。
  已确定的评估机构应当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7日。公示期满后,评估机构应当向拆迁人提供委托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对上述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可以向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咨询。评估机构应当在拆迁现场设立接待场所,向其解释拆迁评估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 和评估结果产生的过程。
  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3日内,可以向原评估机构 书面申请复核。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对原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3 日内,可以向市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技术鉴定。经鉴定,评估报告存在技术问题,且误差较大 的,鉴定费用由出具原评估报告的估价机构承担。经鉴定,评估报告正确的,应维持原评估 报告,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3、住宅房屋改为非住宅房屋的认定和补偿
  已办理土地使用性质合法变更手续的住宅房屋,按非住宅房屋认定。
  (一)属商业性非住宅房屋的,由评估机构按商业性非住宅房屋市场交易价格及相关技术规范 评估后给予货币补偿。
  (二)属非商业性非住宅房屋的,按住宅房屋给予补偿。
   4、基本居住需求保障
  被拆迁房屋面积小于60平方米并仅有一处住房,且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被拆迁人,由拆迁人直接安置60平方米的拆迁定销房。拆迁定销房超出被拆迁房屋面积的部分,按照与被拆迁房屋面积相等的部分的价格结算。
   5、评估价格标准适用时点
  房屋拆迁评估涉及的价格标准评估适用时点,以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为准。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拆迁企业职工安置补偿标准的具体介绍,希望对您有用。另外我们在这里提醒您,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等情况的不同,企业安置补偿标准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别。如果存在差异,以当地的相关规定为主。通常情况下,其制定的标准都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
  
  
  
总结:拆迁企业职工安置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拆迁企业职工安置补偿标准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建筑法规在建筑工程中的重要性是什么?
      建筑法规在建筑工程中的重要性是什么?1、建筑法规明确建筑行为各主体的质量责任与义务《建筑法》颁布后,明确了建筑行为的主体有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工程质量......


·劳动仲裁申诉书怎么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劳动合同权利被侵犯之日算至以后的六十日(不含因不可抗力而中断的期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那么劳动仲裁申......


·新安县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新安县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在城镇化过程中,大量的农村土地被用来建商品房、商业中心等。涉及到的农民可以拿到补偿款。各地都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偿标准,像经济发达的地方,征地补偿的水......


·补办土地使用证费用要多少
      补办土地使用证费用要多少不管是多么重要的东西,也许都会有一次意外,如把土地使用证,房产证之类的丢失了,贷款或有急用的时候没有证件就非常让人着急,但是又对补办土地使用证费用心存疑虑......


·劳动者自动离职是否意味着劳动合同自动解除了?
      我国《劳动合同法》将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三大类,即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解除中又包含了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者单......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必备条款有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


拆迁企业职工安置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