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行使期限五年和一年的区别有哪些
撤销权行使期限五年和一年的区别有哪些撤销权行使期限五年和一年的区别合同法中的撤销权行使的时间有1年和5年,这 两者是针对不同的情况进行的规定:如果所订立的合同存在撤销的事由,而且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撤销事由,当事人要主张撤销合同的,则应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在此一年的除斥期间没有主张的,则其撤销权消灭。如果虽然存在合同撤销事由,但债权人不知道的,则债权人如果在该撤销理由成立后的五年内知道的,可以随时行使撤销权;
如果过了五年仍没有行使撤销权的,不管债权人是否知道该撤销理由,债权人的撤销权均消灭。《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所以,对于撤销权行使期限五年和一年的区别,我们要注意,在进行区分的时候,如果是当事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的话,我们是按照一年来进行计算的,如果是债权人不知道的,不管债权人是否知道该撤销理由,五年之后债权人的撤销权均消灭。
总结:撤销权行使期限五年和一年的区别有哪些撤销权行使期限五年和一年的区别合同法中的撤销权行使的时间有1年和5年,这两者是针对不同的情况进行的规定:如...#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物品无偿借用合同的特征有什么?
物品无偿借用合同的特征有什么?从借用合同的概念可以看出借用合同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1、借用合同是出借人把出借物的占有、使用权定期或不定期转移给借用人的一种合同。2、借用合同的标的物是......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法院属地管辖
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的管辖,可以详细的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我国各个地方都是有自己的法院,并且从纵向上看,我国的法院具体分为了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以及最高法院。那么交通......
·撞车怎么处理,有哪些
撞车怎么处理,有哪些流程撞车换言之就是发生了交通事故,此时对事故的处理是很重要的,关系到当事人的利益。那么您知道撞车怎么处理吗?具体有哪些步骤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
·当事人买来的住房面积缩水怎么办?
当事人买来的住房面积缩水怎么办?房屋“面积缩水”的问题,应该以房地产管理部门所做的测量面积为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面积缩水问题做......
·居间人的义务
依《合同法》第二十三章规定,居间合同中居间人应履行如下义务: 一、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
·还款后对方不给借条怎么办?
还款后对方不给借条怎么办?一、还款后对方不给借条怎么办?还款后对方不给借条将借条撕毁或者是留存相应的还款的证据,这样的话就能够证明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消灭,对方是没有办法要求债......
撤销权行使期限五年和一年的区别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