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不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要是男女之间缔结的婚姻不满足《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要件的话,则就会导致该段婚姻被认定为无效。而现实中,也有一些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是无效的婚姻,但实际上却不可以宣告婚姻无效。那究竟不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不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但婚后已经治愈的。2、结婚时,未达法定婚龄,但一方申请时,已达法定婚龄的。3、无效婚姻请求权的行使期间届满。如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五条对婚姻关系当事人死亡后,人民法院对申请宣告婚姻关系无效的权利期间规定为“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期间届满时,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以该婚姻关系属于《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的婚姻无效情形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又如受胁迫的一方请求撤销婚姻的或者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或者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申请,申请人超过一年申请的,其撤销权消灭,人民法院不予支持。4、根据《婚姻法》规定,依法收养的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因此,法律拟制的该血亲关系等同于自然血亲关系,禁止近亲属结婚的亲属关系就包括了该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在收养关系依法解除后,当事人之间不具有法律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而我国法律又没有规定即使收养关系解除后仍不得结婚,所以,如果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此时还以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等。
  二、哪些情况能宣告婚姻无效
  1、重婚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虽未登记结婚,但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也构成重婚。有配偶者已经有一个婚姻关系存在,如再行结婚,又产生一个婚姻关系,便产生前婚与后婚的重叠而构成重婚。法律规定任何人不得同时拥有二个或者二个以上的配偶,有配偶者违反一夫一妻原则而再行结婚的构成重婚,重婚属无效婚姻。2、对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应包括直系血亲,也应包括拟制直系血亲。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禁止特定疾病患者结婚,是保护当事人权益,防止疾病传播,提高人口素质,维护民族健康的需要。可见,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的结婚行为是十分有害的,属于无效婚姻。我国《婚姻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但哪些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必须有人民法院认可且具有合法鉴定资格的医学鉴定机构的鉴定,任何部门不能任意解释。4、未达法定婚龄者的。《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必须均已达到法定婚龄始得结婚,一方或双方未达法定婚龄即行结婚的,是无效婚姻,法律不予承认。在实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时候,还需要先进行分析,看现在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是否已经消失,若消失的话那此时就不可以宣告婚姻无效了,这点各位要特别注意。具体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之前,最好也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以免提出的宣告申请被驳回。
  
  
  
总结:要是男女之间缔结的婚姻不满足《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要件的话,则就会导致该段婚姻被认定为无效。而现实中,也有一些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是无效的婚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有什么区别?
      一、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有什么区别?1、居间合同的居间人,限于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其服务的范围有限制,只是介绍或协助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居间人本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


·当公民出现贩毒判几年?
      当公民出现贩毒判几年?一、当公民出现贩毒判几年?(一)三年以下: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3、其他少量毒品的。(二)三年至七年:......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当时拘留吗?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当时拘留吗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逃逸者抓到后一般要刑事拘留的。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交通......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申请如何提出?
      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在医疗治疗结束后,可以就具体赔偿标准申请司法鉴定。司法鉴定结果是责任方进行赔偿的重要参考,也是法院进行交通案件审理的关键凭证。那么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申请应该如何提......


·哪些情形可以提出离婚赔偿请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
      哪些情形可以提出离婚赔偿请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


·行为人触犯盗窃判拘留多久?
      一、行为人触犯盗窃判拘留多久?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


不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