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免税政策包括哪些?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免税政策包括哪些?
  
  在我国,医疗机构大体分为政府办的医疗机构、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像农村卫生所等都属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其收入用于支付基本的医疗服务成本。目前我国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执行优惠的税收政策。那么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免税政策有哪些?下面请看我们总结归纳的这篇文章。
  
  一、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有那些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一条“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规定:
  
  1、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不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不得享受这项政策。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服务机构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康复和提供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下同)。
  
  2、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从事非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如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培训收入、对外投资收入等应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取得的非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的部分,经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就其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
  
  4、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药房分离为独立的药品零售企业,应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
  
  5、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区别是什么?
  
  1、经营目标不同
  
  营利性医疗机构运行的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运行目标是为特定社会目标,不以赚钱为目的。
  
  2、分配方式不同
  
  营利性医疗机构盈利后,投资者对税后利润可以分红,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以赚钱为目的,但为了扩大医疗规模,也可适当盈利,但这种盈利只能用于自身发展,不能分红。
  
  3、处置财产方式不同
  
  营利性医疗机构经营不善而终止服务,投资者个人可以自行处置其剩余财产;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终止服务后,其剩余财产只能由社会管理部门或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处置。
  
  4、收支结余的用途不同
  
  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支结余是用于投资者回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支、结余不能用于投资者回报,也不能为其职工变相分配,所有利润和盈余只能投入到机构的再发展中,用于购买设备,引进技术,开展新的服务项目或向公民提供低成本的医疗卫生服务。
  
  综上所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协助政府完成医疗服务。我国都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免税政策包括,减免所得税、免征增值税、土地使用税等。并且对于县级以上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财政方面还给予一定补贴,用于其填补医疗服务成本。
  
  
总结: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免税政策包括哪些?在我国,医疗机构大体分为政府办的医疗机构、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像农村卫生所等都属于非营利性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由于“经营”的含义相当宽泛,生产、流通到交换、销售等几乎所有的经济活动,都可能属于经营活动。因此,法律对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采用了分类的方式予以规定。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非法经营罪的......


·加班期间死亡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哪些
      加班期间死亡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哪些?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


·专利转让的形式是什么?
      专利转让的形式是什么?怎样进行专利权转让?转让法定效力是如何?我国专利转让通常以以下三种表现形式:1、整体的专利转让,实施独占许可,所谓的转让专利的所有权,10年的自主产权。如专利权......


·社保存续即有劳动关系是怎么规定的
      您在日常的工作当中,一般来说会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针对员工的社会保险金等都有着详细的约定。但是在具体进行操作的时候,您有可能因为各种原因长期不在公司工作,但是社保也一直......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企业在产品研发立项前,请务必注意对已有信息进行充分检索。否则一旦出现您的企业自主研发的成果可能早已是公知信息或早已由他人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情况,企业将遭受不必要的人力和资金损失。企......


·法律规定逮捕两个月会释放吗
      逮捕两个月会释放吗如果逮捕2个月后发现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证据不足的,应该释放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是最为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一般是需......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免税政策包括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