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遇到房屋纠纷该怎么处理

  遇到房屋纠纷该怎么处理 一、遇到房屋纠纷该怎么处理
   (一)协商解决:
  纠纷各方自行协商,平等、互利、合理、有偿的妥善解决;主要是依据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进行协商,解决争议双方之间的房产纠纷。
  如果纠纷各方无法协商解决,可根据纠纷的性质及法律关系分别向行政主管机关投诉,或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行政机关依职权处理:
  争议双方的一方向行政机关投诉后,行政机关根据主管范围受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作出行政决定。如当事人对行政决定不服,可提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除终局复议以外,须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行政决定一旦作出即可执行,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并不停止执行。
   (三)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
  如果纠纷不属于行政机关主管,当事人可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申请仲裁必须有约定的仲裁协议,如无约定,不可申请仲裁,只能提起民事诉讼。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可就同一纠纷再次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该如何解决遇到的房产纠纷
  (一)当事人为法人的,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需委托他人进行诉讼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提供房屋出卖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
  (三)出卖共有房屋应提交其他共有人是否同意的书面证据。出卖、出租房应提供房客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据。
  (四)提供买卖双方订立的买卖房屋合同书。
  (五)如已交款或鉴定的,应提出交款的书面证明。
  (六)其它应提交的证据。
  事实上,在房屋买卖活动中,只要购房者提高警惕,就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开很多购房陷阱,减少购房纠纷发生。但假如您还是步行遇到了购房纠纷,那么您可以就您的纠纷去咨询专业的律师,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网为你推荐你所在地区经验丰富的律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总结:遇到房屋纠纷该怎么处理一、遇到房屋纠纷该怎么处理(一)协商解决:纠纷各方自行协商,平等、互利、合理、有偿的妥善解决;主要是依据当事人之间订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征地听证程序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征地听证程序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征地,是国家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程,其本质是为了建设生活环境更好的国家,为人们提供更好的服务。而参与征地的普通群众可以拿到征地的善款,过......


·工程转包责任主体是谁
      建设工程转包中可能存在的责任主体主要有三,第一是发包人,其次是转包人,最后是实际施工人。关于发包人、转包人的认定不存在问题,这里要介绍一下“实际施工人”。《建工司法解释》中的“实际......


·吸毒解除劳动合同手续需要办吗?
      吸毒解除劳动合同手续需要办吗?需要;一、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来说符合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单方解除是比较适宜的,否则可能......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案例
      在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在我们的身边频频发生,假如我们在工作上班期间遭遇了交通事故,此时就可能会涉及到两方面的赔偿内容,分别是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的赔偿以及工伤的赔偿,那么像此......


·乘坐公交车出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乘坐公交车出事故责任由谁承担一、乘坐公交车出事故责任由谁承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乘坐公交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事故的责任人承担责任,一般是由保险公司赔偿,超出限额的,由责任人......


·借款合同主要条款包括什么
      借款合同主要条款包括什么根据《合同法》、《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借款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1、借款种类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


遇到房屋纠纷该怎么处理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