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共同海损费用包括哪些?

  共同海损费用包括哪些?
  
  一、共同海损费用包括哪些
  
  所谓“共同海损费用”,是指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它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共同海损费用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船舶共同海损的金额。2、货物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3、运费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
  
  船舶发生意外、牺牲或者发生其他特殊情况而损坏时,为了安全完成本次航程,驶入避难港口、避难地点或者驶回装货港口、装货地点,进行必要的修理,在港口或者在其他地点额外停留期间支付的港口费、船员工资、给养补给、船舶所消耗的燃料、物料,为修理而卸载、储存、重装或者搬移船上货物、物料以及其他财产所造成的损失、支付的费用,可列入共同海损。
  
  船舶、货物和运费的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的确定:
  
  二、船舶共同海损的金额的确定:
  
  1、 按照实际支付的修理费减去合理的以新换旧的扣减额计算;
  
  2、 船舶尚未修理,按牺牲造成的合理贬值计算,但不得超过估计的修理费;
  
  3、 船舶发生实际全损或者修理费用超过修复后的船舶价值的,共同海损牺牲金额按照该船在完好状态下的估计价值,减去不属于共同海损的估计的修理费和该船舶受损后的价值的余额计算。
  
  三、货物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的确定:
  
  1、 货物灭失的,按照货物在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减去由于牺牲无需支付的运费计算;
  
  2、 货物损坏的,在损坏程度尚未达成协议前出售的,按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运费,与出售货物净得的差额计算。
  
  四、运费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的确定:
  
  按照货物遭受牺牲造成的运费的损失金额,减去为取得这笔运费应支付但由于牺牲无需支付的营运费用计算。
  
  五、共同海损应当由受益人按照各方的比例合理分摊:
  
  1、船舶因共同海损的分摊,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完好值,减去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计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实际价值加上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计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实际价值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
  
  2、货物共同海损的分摊,按照货物在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减去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和承运人承担风险的运费计算;货物在抵达目的港已出售的,按照出售净得额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旅客的行李、私人物品不计算分摊共同海损);
  
  3、运费共同海损的分摊,按照承运人承担风险并于航程终止时有权收回的运费,减去为取得该项运费而在共同海损事故发生后,为完成本次航程所支付的营运费用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
  
  综上所诉,共同海损费用主要包括以上提到的三个方面,并且由各方受益人按照各方的比例来进行合理分摊,分摊比例都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方受益人都必须承担属于自己的分摊费用。如果对于分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又或者走法律程序。
  
  
  
  
  
总结:共同海损费用包括哪些?一、共同海损费用包括哪些所谓“共同海损费用”,是指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它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非法集资金额的认定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非法集资是一种违法行为,国家对于这种行为是大力打击的。在我国,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无论是以何处方式实施的非法集资,只要集资数额达到一定地标准,就会构成犯罪。那非......


·员工工伤鉴定怎么处理
      具体的处理方法是,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可申请工伤赔偿。......


·离婚时女方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
      离婚时女方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离婚时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方法是协商和诉讼,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


·工伤认定的实体条件都有哪些
      工伤认定的实体条件都有哪些工伤认定有工作时间要素、工作场所要素、工作原因要素、主观过错要素等。(1)工作时间要素: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规定实行不定......


·农村回迁房产权性质是什么?
      农村回迁房产权性质是什么?农村的回迁房一般是乡产权,不能随意上市交易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这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拆迁安置过程中,......


·关于误工费证明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误工费证明法律规定是什么?误工费证明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一)《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共同海损费用包括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