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证认证有效期是多久?

  在生活中我们有时候需要公证认证来办理某些事情,但是这些事情有时候的处理时间可能会很长,也有可能因为我们自身的原因,导致在公证之后没有及时进行事件办理。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已办理的公证认证还能用吗,公证认证有效期是多久?下面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相关知识。一、公证认证有效期是多久只要公证没有依法撤销,它就是有效的。公证本身没有时效,是随着被公证的对象的存在而存在的。部分种类的涉外公证书所涉及事实的真实性或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具有可变性,如婚姻状况、未受刑事处分、授权委托等,因此,在申办国内领事认证前,请您先核对涉外公证书所涉及的内容是否属实有效。如公证书已失效,需重新办理公证后再申办领事认证。公证书的有效期并非严格的法律概念,而是指公证书能够被实际使用的时间期限。因为公证书被出具后,即具备了法律规定的证据效力,除非存在法定情形并经法定程序,公证书是不能被推翻的。《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二、公证认证有效期的三种情况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具体如下:1、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2、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3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3个月;3、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三、公证认证过期怎么办在实际情况中,有些手续、有些时候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3个月有效期来执行。但有很多在认证完,在约好的时间使用时已经过期,这种情况如何处理呢?要将认证时的回执、预约时间的回执收好,请律师准备一份文件,写明哪天送认证,哪天才认证好,哪天预约时间,给的时间是哪天,来证明证件过期不是我们的错、这些时间都不能算是我们耽误的时间。综上所述,公证认证原则上是没有有效期的,公证认证有效期依赖于被公证对象而存在。但是有的公证认证的使用部门会对公证认证的使用时效进行规定,具体用时有需求的朋友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如果公证认证过了时效,也可以咨询相关律师重新进行认证。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在生活中我们有时候需要公证认证来办理某些事情,但是这些事情有时候的处理时间可能会很长,也有可能因为我们自身的原因,导致在公证之后没有及时进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法定的数罪并罚的刑期执行情况是怎样的?
      法定的数罪并罚的刑期执行情况是怎样的?一、法定的数罪并罚的刑期执行情况是怎样的?法定的数罪并罚的刑期执行如下:1、数罪中有一罪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2......


·管辖权异议后开庭时间是多久
      管辖权异议后开庭时间是多久1、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限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其时限即为15日。我们从前文的对管辖权异议主体、客体的分析,可知这一......


·股东出资不实的认定是怎样的?
      股东出资不实的认定是怎样的?股东出资不实是指公司股东在公司设立或增加注册资本时,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未出资或出资不足,以及在出资后抽逃出资的行为。对股东出资不实行为目前我国公司法理论界......


·代位求偿权的行使范围限于财产保险合同
      代位求偿权的行使范围限于财产保险合同,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不得享有代位求偿权。所以车辆损失可以申请代为赔偿,而人员受伤不能享有代为追偿权的。代位赔偿又称为代位追偿,是指被保险......


·对于行贿罪的主体是什么?
      一、对于行贿罪的主体是什么?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行为人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贿人对于自己行贿行为的目的、性质都十分清......


·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去哪里起诉
      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去哪里起诉1、如果是劳动者想向法院起诉,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2、如果是用人单位向法院起诉,分为两种情况,若争议涉及的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公证认证有效期是多久?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