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定多次盗窃 多次盗窃如何认定
就抢劫行为来讲,存在多次抢劫的情况。而对盗窃来说,其实也是可能出现多次盗窃的情况。当然,随着《刑法修正案八》对盗窃罪的修改,如今对行为人认定多次盗窃之后,就可以直接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了。那到底应该怎样认定多次盗窃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怎样认定多次盗窃所谓多次盗窃,应为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这一规定主要指三次以上盗窃累计数额仍达不到较大者。若在追溯期限内,多次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以“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的情形来定罪处罚。对于“多次”的认定,应当综合考虑犯罪故意的产生、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等因素,客观分析、认定。对于行为人基于同一犯意在同一地点对多人、多户实施犯罪的,如在一次犯罪中对一栋居民楼房中的几户居民连续实施入户盗窃的,一般应认定为一次犯罪。二、入户盗窃怎样认定刑法修正案(八)对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入户盗窃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住宅权,而且极易引发抢劫、杀人、强奸等恶性刑事案件,严重危及公民的人身和生命安全。基于入户盗窃的这一危害性,为了加强对人身、财产权的保护,刑法作此修改。对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入户盗窃”的理解与把握,具体办案过程中,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应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两个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入户盗窃”,是指为实施盗窃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盗窃的行为。认定“入户盗窃”时,应当注意: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合二为一的门市,经营时间内不认定为“户”,而在非经营时间,根据情况则可以认定为“户”。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盗窃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盗窃的,不属于“入户盗窃”。需要考虑到法律中规定的时间限定与盗窃的次数,通常在两年内至少有3次盗窃行为的,才会被认定为多次盗窃。而按照现行《刑法》的规定,这样的行为,不用在考虑盗窃所得的财物数额,就可以直接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就抢劫行为来讲,存在多次抢劫的情况。而对盗窃来说,其实也是可能出现多次盗窃的情况。当然,随着《刑法修正案八》对盗窃罪的修改,如今对行为人认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代理涉外仲裁业务中律师应注意的问题?
代理涉外仲裁业务中律师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随着世界化全球化的加剧,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国外的贸易和交易中,涉外业务也会遇到麻烦遇到纠纷,因此就需要您按照国际规定进行处理和仲裁,有的时......
·民事诉讼中止审理期限是否有规定
民事诉讼中止审理期限是否有规定?民事诉讼中止后,直到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才恢复诉讼,没有期限限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
·合同违约金不给会怎么样?
合同违约金不给会怎么样?违约方不支付违约金,守约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此可以判定违约金计算时间,至判决生效之日止。人民法院一旦对当事人的争议作出生效裁决,当事人之间的纷争及逾期付款......
·指定辩护两次拒绝律师辩护合法吗?
一、指定辩护两次拒绝律师辩护合法吗?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这表明拒绝接受辩护与委托辩护、申请法律......
·口头恐吓杀人全家怎么处罚?
口头恐吓杀人全家怎么处罚?一、口头恐吓杀人全家怎么处罚?口头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属于违法,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则构成寻衅滋事罪,违反了《中华人民共......
·降低企业融资利率怎么进行?
降低企业融资利率怎么进行?对于想要上市的企业来说,如果在准备的过程中发现资金不够那么融资是最好的方法也是必不可少的一步。但是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此时有一个问题是您比较关心的,那就是在......
怎样认定多次盗窃 多次盗窃如何认定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