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买房合同签订后不履行怎么办

  在买卖双方达成一致之后,就需要实际签订买房合同了。此后合同成立并且生效,那么当事人就应当严格按照合同中的内容来履行自己的义务。但要是买房合同签订后一方不履行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买房合同签订后不履行怎么办
   (一)要求继续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首先当事人一方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如对迟延履行约定了违约金的仍可要求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如没约定迟延履行违约金有损失的可要求赔偿损失。
  但有下列情况的不适用继续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二)解除合同,适用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1、定金罚则,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条款,或者另外订立了定金合同,则可以适用定金。以定金方式承担违约责任的做法是:支付定金一方违约时,不得要求对方退回定金;收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超过部分将不被视为定金。
   2、违约金,如不适用定金罚则适用违约金。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并且约定不违法,也无明显不合理的,则适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但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如果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3、赔偿损失,在另外一些情况下,违约一方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1)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和定金,也没有法定违约金可以适用的,如果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则违约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数额可由双方商定,或由仲裁机构裁决和法院判决。2)虽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者法定违约金,但违约一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对于不足部分仍应赔偿损失。损失赔偿的金额应相当于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本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超过违约一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
   二、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咋办
  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外,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对于确不能继续履行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其中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可参照以下方式:
  (一)双方协商确定的,从其约定;
  (二)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
  1、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涨跌损失;
  2、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的涨跌情况等,合理确定。
  最后,守约方损失的认定还应综合考虑守约方的履约情况、违约方能预见的因房屋价值涨跌而产生的损失以及双方是否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等因素。
  当事人一方不按照合同的内容来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就会构成违约,此时就需要对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常见的违约责任就是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当然,要是情况比较严重的话,还可以要求解除买房合同。
  
  
  
总结:在买卖双方达成一致之后,就需要实际签订买房合同了。此后合同成立并且生效,那么当事人就应当严格按照合同中的内容来履行自己的义务。但要是买房合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交通事故的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法律规定有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不能私了,而此时如果双方无法调解的话,则建议最好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官该怎么确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劳动合同无效的规定是怎样的
      有些不法商家在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其本意就是希望通过劳动合同能够制约住员工,这一点本身就违背了劳动合同签订的初衷。而且有些劳动合同的主体条款全部都是针对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对......


·一、离婚需要付孩子多少钱的抚养费?
      一、离婚需要付孩子多少钱的抚养费?一般情况下是以离婚当时的月工资收入来确定抚养费数额的。如果奖金在工资收入中占有很大的比例,而且奖金又不固定,就不算是“有固定收入”。按规定,无固......


·刑事拘留期限家属能探视吗
      刑事拘留期限家属能探视吗刑事拘留,最长可达37天,如批准逮捕后,公安再侦查关押,最长也可达7个月;如是行政拘留则最多15天。如触犯刑法,被检察院起诉,需要判刑入狱。关押期间,除律师外一般......


·高空坠物检查表具体格式是怎么样的
      高空坠物检查表具体格式是怎么样的因高空作业时每个小细节都会影响安全问题,所有每个施工团队在开始前会拟定一份非常细致的高空坠物检查表,在检查表里把每次高空作业所需要检查的事项都列举......


·在租房的过程中有的人也遇到过被诈骗的情况,此时不仅不能租到房
      在租房的过程中有的人也遇到过被诈骗的情况,此时不仅不能租到房屋,反而还让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更多的损害。因此,若你需要租赁房屋的话,建议事先了解清楚租房常见诈骗行为有哪些。下面我们就来......


买房合同签订后不履行怎么办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