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经济性裁员的补偿有多少?

  单位在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时候,必须要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对被裁掉的员工依法作出相应的补偿。但这个经济性裁员的补偿究竟有多少呢?相信很多劳动者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经济性裁员的补偿有多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由此可见,经济性裁员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经济性裁员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在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时候,一般需要对被裁掉的员工做出补偿,而具体的补偿就要根据员工的工资和在该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了。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要是还有疑问的话,不妨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总结:单位在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时候,必须要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对被裁掉的员工依法作出相应的补偿。但这个经济性裁员的补偿究竟有多少呢?相信很多劳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房屋面积怎么算
      房子面积计算规则为:商品房建筑面积(销售面积)=公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其中:公摊面积计算方式为等于公共门厅和过道加电梯井加外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加楼梯间等。外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


·行贿违反的法律制度是什么
      一、行贿违反的法律制度是什么?行贿违反的法律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嫌疑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


·公司法公司治理都有哪些规定?
      公司法是为了规范公司行为而设置的一种法律,公司法可以使得公司的治理更加合乎规范,那么,有关公司法公司治理都有哪些相关规定呢?可能有一些人对于公司法公司治理这个问题并不是很了解,我们......


·一、婚姻法规定本人提出离婚有补偿吗?
      一、婚姻法规定本人提出离婚有补偿吗?离婚是否有补偿,主要是看一方是否有过错,如果有过错的,应当对无过错方提出补偿。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


·无效婚姻的法定原因有哪些?
      婚姻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婚姻在人的一生中所占比重是相当的大的,找一个合适的人结婚是很多适龄青年们首先要面对的问题,但是有一种情况我们需要注意,有些婚姻是无效的,那么无......


·校园撞伤侵权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校园撞伤侵权责任认定是怎样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1199-1201条:第1199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


经济性裁员的补偿有多少?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