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医疗事故侵权的赔偿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侵权的赔偿是怎样的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计算赔偿数额,其赔偿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二)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四)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六)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残疾赔偿金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八)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九)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一)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根据客观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
  在侵权损害赔偿中,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计算赔偿数额,其赔偿计算标准上文已经为您详细列明。比如,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等等赔偿费用的计算。不过具体的还是要根据您的基本情况来确定,要是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总结:医疗事故侵权的赔偿是怎样的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在我国法院判的钱不给怎么办
      在我国法院判的钱不给怎么办我国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最终的判决,那都是代表国家权威性的,法院就是我国司法体系当中最重要的一个部门。一般我国公民还是很少有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不履行的这类......


·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后返回起诉时效是多久?
      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后返回起诉时效是多久?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离婚后一年内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人......


·娱乐场所打架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可能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他们看到打架都这种现象的话,第一时间会选择报警,当然报警之后,公安机关会派出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一些协调。当然还包括一些处理的程序,很多人对于这些程序并不是特别......


·啥叫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的要件有哪些
      众所周知,在我国要是采取的防卫手段最终被认定为了正当防卫的话,此时即使给对方造成了人身、财产的损害,也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的。虽然都听说过正当防卫,但究竟啥叫正当防卫......


·存单质押借贷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多少?
      存单质押借贷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多少?一、存单质押贷款的额度,也就是存单质押贷款原则上不能超过多少?《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和《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对个人和单位定期存单......


·一、交通事故逃逸情形?
      一、交通事故逃逸情形有哪些(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


医疗事故侵权的赔偿是怎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