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制约公司债券发行完了再发的条件是什么?

  制约公司债券发行完了再发的条件是什么? 一、制约公司债券发行完了再发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证券法》第1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2、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3、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二、公司发行债券的条件有哪些?
  1、股份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 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 000万元。净资产是指公司所有者权益,也是股东权益。股份公司要发行公司债券,其净资产额不低于3 000万元,这样,发行债券的公司的资产数额比较大,从而保证它在发行公司债券后,有足够的偿还能力。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于股份公司,它具有封闭性的特征,社会公众无法了解其具体情况,对其业务难以实施监督,为了保障投资者权益,降低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债券风险,规定其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 000万元。
  2、累计债券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累计债券总额是指公司设立以来发行而未偿还的所有债权金额的总和。累计债券数额较大的公司,其所负的债务就较多,如果再发行公司债券,就容易出现无力偿债的情况,损害投资者的利益。要求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其累计债券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就使得购买公司债券的社会公众的债权能够得到保障。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可分配利润是指公司依法缴纳各种税金、依法弥补亏损并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的利润。如果在发行公司债券之前的三年中公司所有的可分配利润,平均之后一年的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的一年的利息,那么公司就可以按照约定的期限向债券持有人支付约定的利息,而不会发生迟延支付利息的情况,从而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4、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司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要使公司资金流向国家急需或者要大力发展的产业,有利于国家经济在总体上的发展。
  5、债券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公司在发行债券时,债券的利率越高,它所要偿还的债务就越多,如果公司债券的利率过高,就会因为负债过多而可能无法清偿其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所以公司发行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根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规定,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同期限居民储蓄存款利率的40%。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国务院可以根据经济发展的情况,规定其他一些条件。一旦国务院予以规定,公司就必须符合这些规定才可发行企业债券。
  由此可见,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有资金困难的时候,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不断地发行债券,以满足源源不断的资金需求。当然,公司债券发行完了再发是有一些障碍的,当公司上期债券没有完成资金募集、公司没有对上期债券进行付息或者公司单方面改变债券筹集资金的使用目的的情况出现后,公司是不能再次发行债券的。只有通过整改,这些因素消失之后,公司才能再次发行债券。
  
  
  
总结:制约公司债券发行完了再发的条件是什么?一、制约公司债券发行完了再发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我国《证券法》第1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房产异议登记指南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而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持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申请异议登......


·如果被起诉离婚如何应诉
      处理婚姻关系毕竟是两个人的事情,在生活当中,如果双方针对离婚的事情不能够很好的进行协商的话,其中有一方肯定会要通过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在离婚诉讼案件当中,就有原告和被告方,作为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


·老人不会写字怎么立遗嘱范本
      老人不会写字怎么立遗嘱范本?立遗嘱的方式分别为公证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时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时,需要依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也是对用人单位权益的保障。劳动合同一般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快结婚了想退婚要退彩礼钱吗?
      一、快结婚了想退婚要退彩礼钱吗?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是可以退彩礼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


制约公司债券发行完了再发的条件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