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行政处罚告知书见证人是谁

  行政处罚告知书见证人是谁 行政处罚告知书怎么送达
   (1)直接送达
  登记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给被处罚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并由其负责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即为送达;其负责人拒绝签名和盖章的,由案件承办人员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登记管理机关在适用直接送达时需注意:
  ①无特殊情况的,均应适用直接送达的方式;
  ②由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③受送达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④受送达人已向登记管理机关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⑤送达法律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2)留置送达
  在适用留置送达时,应当注意:
  ①留置送达的条件是受送达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
  ②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绝签收事由和日期
  ③送达人、见证人要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把法律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④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即视为送达;⑤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3)邮寄送达
  当登记管理机关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有困难时,也可以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采取邮寄送达时,应当注意:
  ①在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才能采用邮寄送达
  ②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③邮寄送达,应当附有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④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4)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是送达的最后一种方式,在适用公告送达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①通过其他方式都无法送达时,适用公告送达;
  ②公告送达,可以在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互联网等媒体上刊登公告
  ③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公告期为60日
  ④公告期满后,即视为送达
  ⑤登记管理机关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的,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总的来说,见证人就是代表着这份法律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基础,它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法官。但是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如果政府官员不能跟好的履行义务,那么我们就帮助他,关于行政处罚告知书见证人是谁,您明白了吗?
  
  
  
总结:行政处罚告知书见证人是谁行政处罚告知书怎么送达(1)直接送达登记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给被处罚社会组织的负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2023嫖娼派出所拘留多久
      嫖娼派出所拘留多久嫖娼被抓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


·土地出让金返还方式有哪些?
      土地出让金返还方式有哪些?第一、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建设购买安置回迁房第二、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拆迁(代理拆迁、拆迁补偿)目前招拍挂制度要求土地以“熟地......


·侵犯著作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侵犯著作权诉讼时效是多久?两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


·应届师范生签合同可以毁约吗
      应届师范生签合同可以毁约吗?应届师范生签合同以后不可以毁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即只有在......


·如果一方失踪怎么起诉离婚
      一、如果一方失踪怎么起诉离婚宣告失踪是离婚的理由之一,宣告失踪不是离婚诉讼的前置程序,因此,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1992年最高人民......


·私募基金公司备案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私募基金公司备案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材料一、私募基金公司备案的具体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


行政处罚告知书见证人是谁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