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签订离婚协议要注意哪些

  签订离婚协议要注意哪些
  
  一、签订离婚协议要注意什么
  
  协议离婚简单便捷,离婚协议包括哪些内容,签订离婚协议应注意些什么?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夫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形式。按《婚姻法》、婚姻管理条例等规定,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
  
  3、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离婚后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抚养费包括教育费如何给付。不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对子女的探视问题。
  
  4、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6、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7、违反协议的责任。签订离婚协议应注意的问题:
  
  (1)必须双方自愿。非自愿采用威逼、胁迫手段签订的协议的财产分割等部分的协议是无效的。比如对财产协议的某部分不签就要杀害对方、或对方的亲属,被逼方无奈签署的部分。
  
  (2)应由双方亲自签署,不得由他人代签。
  
  (3)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如双方离婚,规定另一方不得再婚、不得离家,即所谓的离婚不离家,这一条款违法了《婚姻法》的规定,干涉了另一方的婚姻自由,是无效的
  
  (4)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包括子女的利益。如有的协议中以抚养费为筹码,约定放弃探视权不付抚养费,这一条款因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
  
  (5)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条款。
  
  (6)协议应当履行,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经过法院认可,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8、对于离婚这种身份行为不得再附其他条件和期限。
  
  二、协议离婚后又反悔怎么办
  
  离婚双方在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手续后,一方又反悔的,能否向法院起诉?这种情形下,一般可作如下几种判断:
  
  1、一方又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双方要恢复婚姻关系的,重新向婚姻登记处申请复婚登记。
  
  2、一方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内容反悔的,可以在一年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法院在查清签订离婚协议时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裁定驳回起诉。
  
  3、一方对子女的抚养权要求变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不具有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正当理由,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4、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我国法律对离婚协议的干涉比较好,只是要求主体合格、内容合法,并且要自愿、协商一致。因此具体签订离婚协议的内容,则完全就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了,即使约定一方净身出户也是可行的。但实际签订离婚协议要注意的地方,当事人也是需要尽量注意的,以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总结:签订离婚协议要注意哪些一、签订离婚协议要注意什么协议离婚简单便捷,离婚协议包括哪些内容,签订离婚协议应注意些什么?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南京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南京加班工资如何计算?虽然在不同的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因此也导致了工资水平的不一样的,但在实际计算加班工资的时候,其实具体的计算方法都是一样的,只不过具体因素有所差异。那您......


·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我们知道,自然人和单位是较为常见的两大犯罪主体,故而对于法律专业的学生,以及法律工作者,了解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是十分有必要的,但是由于社会生活多变性,法律规......


·笔迹鉴定检材可以现场书写
      笔迹鉴定检材可以现场书写吗?不可以现场书写,笔迹鉴定是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并在笔迹中得到反映。通过对笔迹的检验,可判明文件中......


·常见的行政处罚文书制作顺序有哪些?
      常见的行政处罚文书制作顺序有哪些?我国行政单元对生涯傍边一些作奸犯科的国民作出行政处分的决定书今后,能够对付当事人来讲,在大多数情况下只必要共同行政单元的处分成果,然则国度的行政单......


·醉驾驾驶机动车的后果是什么?
      醉驾驾驶机动车的后果是什么??2013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将正式实施。酒后驾驶分两种:1、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


·诉讼时效中断是不是只需要举证最后一次主张
      诉讼时效中断是不是只需要举证最后一次主张?一般只需要举证最后一次主张即可。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主要是从实体法的角度对诉......


签订离婚协议要注意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