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医疗纠纷赔偿的的项目有哪些

  医疗纠纷赔偿的的项目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所需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的分类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故确定赔偿时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过错责任大小来划分:医疗机构负全部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0%;负主要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60%-90%;负次要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40%;负轻微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
   三、医疗事故赔偿计算方式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综上所述,医疗纠纷的赔偿项目一共有十一类,医疗纠纷的赔偿金根据医疗事故给患者带来的损失和可能造成的损失来赔偿,使患者的权利最大化,保障当事人今后的生活,赔偿时也会根据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来确定实际赔偿金额,医疗事故赔偿金的计算方式则是根据当事人更丰满的费用、误工费和被扶养人所需要的花费来计算的。
  
  
  
总结:医疗纠纷赔偿的的项目有哪些?一、医疗事故所需赔偿项目(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新婚姻法男方婚前房产,婚后房产的区别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我们知道,夫妻在离婚时,有很大概率会进行房产分割。可是由于经验不足,对于婚前房产分割的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民......


·判案没有直接证据怎么办
      判案没有直接证据怎么办一、善用逻辑推理与经验法则对证据进行审核认定运用逻辑推理和经验法则对证据进行审核认定,是《民事诉讼证据规定》司法解释第六十四条确立的法官依法独立审核认定证据......


·高空坠物物业有无责任?
      对于高空坠物,现在的情况和案例是非常的多见了。因为我们现在生活的身边有非常多的高层建筑,高空坠物有的时候并不是有意而为之的。那么高空坠物我们您都知道坠物所有人是要有责任的。那么高空......


·自愿缴纳罚金辩护词如何写?
      一、一切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要件哪些?犯罪客观方面的内容,主要有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刑法因果关系、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等。依据他们在犯罪构成中的不同地位,犯罪客观要件可以分为共......


·商业险理赔范围有哪些?
      商业险理赔范围有哪些商业险包含医疗保险、意外险、重疾险、车险等等,不同种类保险的理赔范围是不一样的。例如,商业医疗保险,承保范围通常包括医生的门诊费用、药费、住院费用、护理费用、手......


·上下班自己摔骨折能报工伤吗
      上下班自己摔骨折能报工伤吗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不小心摔倒了,这个是肯定不能构成工伤的,......


医疗纠纷赔偿的的项目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