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女童饭店叫喊被踹谁来承担责任?

  女童饭店叫喊被踹谁来承担责任? 一、女童饭店叫喊被踹谁来承担责任?
  显然女童饭店叫喊被踹,对孩子人身造成损害,赔偿由打人者承担。
  侵害人致人受伤,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侵害人致死亡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二、人身损害赔偿义务人怎么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赔偿义务人包括:
  1、因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的赔偿义务人。
  2、因他人的侵权行为承担替代责任的赔偿义务人。比如单位员工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失的,是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3、因动物致人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义务人。动物致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
  4、因物件致人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义务人。
  而根据最新颁布的《侵权责任法》(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施行,现在还不能按照这个法律作出判决)的规定,赔偿义务人包括:
  1、因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的赔偿义务人。
  2、因他人的侵权行为承担替代责任的赔偿义务人,比方说监护人、用人单位、医疗机构。
  3、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
  4、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
  5、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
  6、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肇事者。
  7、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
  8、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赔偿义务人。
  9、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
  10、因物件致人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义务人。
  可以肯定由打人者来赔偿被打者的医疗费和营养费等等,情节严重的要立即报警来制止打人者,可以协调解决的,商定好赔偿等一些问题签订协议,也可以到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严重的可以提出刑事诉讼,来保证获得赔偿。
  
  
  
总结:女童饭店叫喊被踹谁来承担责任?一、女童饭店叫喊被踹谁来承担责任?显然女童饭店叫喊被踹,对孩子人身造成损害,赔偿由打人者承担。侵害人致人受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怎么样情况下才认定为工伤
      怎么样情况下才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认定要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


·分居老公骚扰我怎么办
      可以报警的,感情破裂可以离婚。双方已经离婚。那么一方的骚扰行为已经干扰到另一方的正常生活,涉嫌违法,另一方可以选择报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


·一、离婚没有工作孩子的抚养费给多少?
      一、离婚没有工作孩子的抚养费给多少?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有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有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即只要是夫妻关系期间双方所得的下列五种收益都是归双方共同所有的):(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例如夫妻双......


·对市劳动仲裁委的裁决不服怎么办?
      对市劳动仲裁委的裁决不服怎么办?一、对市劳动仲裁委的裁决不服怎么办?对市劳动仲裁委的裁决不服完全是可以到法院当中再次的进行诉讼活动来解决争议的,或者是申请撤销,但是必须要有证据证......


·邯郸市工伤认定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在某些情况下,员工遇到工伤以后法院所起到的意义是非常重要的,在一定程度上很好的维护了劳动者本身的利益。但是您一定要知道,如果遇到工伤以后不及时去做工伤认定,超过了诉讼期限以后,这对......


女童饭店叫喊被踹谁来承担责任?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