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付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屋,交付都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而现实中卖方在实际交房房屋的时候,也有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才行。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房屋交付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交付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交付条件应当是法律法规规定的房屋交付使用必须具备的条件,欠缺其中任何一个条件,房屋不得交付使用。
现行法规对商品房交付条件的规定,主要有三项要求:
1、竣工验收合格。《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7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7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2、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作为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两书”成为交付的法定条件应当没有疑问。
3、基础生活设施应当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了商品现房销售的条件,其中,“(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现房是指已经竣工、可以马上交付使用的房屋,现房销售的条件,也就是房屋交付的条件。从法理与日常生活经验来看,商品房如果不具备基础的生活配套设施,就不能正常使用,也就不能达到合同目的。虽然这个《办法》只是建设部的规章,但这一规定符合法理与善良风俗,有利于合同目的的实现,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利益和减少纠纷,故应当作为交付条件之一。
除去以上条件外,法律法规没有其它关于商品房交付条件的规定。有的地方,以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设定了新的商品房交付条件,如天津市的法规与上海市的规章都规定,商品房交付必须取得政府颁发的《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 或者《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这样的规定,由于不属于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最多只有行政管理的作用,而不能影响民事行为的效力。
二、房屋交付时应到达什么标准
交付标准是买卖双方约定的房屋交付时所应达到的状态。
其内容可以包罗万象,质量、环境、配套、装修、品牌、型号,都可以自由约定。交付时买受人据此进行查验,未按标准履行的,出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但不影响房屋交付使用。因为,在符合交付条件的前提下,房屋已经满足交付使用的法定要求,对交付标准的违反,并不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也不构成根本违约,完全可以通过违约责任来解决
现实中大量的交付纠纷,并不是由于不符合交付条件,而是对是否符合交付标准存在争议。本来可以通过违约责任来解决的问题,买方却以拒绝受领来维权,这就大大增加了解决纠纷的社会成本。只有将交付条件与交付标准明确区分,才能看清问题的不同性质,不满足交付条件的不得交付使用,而不符合交付标准的,不影响交付,只承担违约责任。明确了这样的规则,对于保护买卖双方的利益,对于维护市场秩序都有积极的意义。
实际进行房屋交付的时候,除了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交付标准之外,当事人之间还可以格外约定交付的条件,只要是在法律范围内做出的约定,那么就必须要符合了之后才能进行实际的房屋交付。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总结: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屋,交付都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而现实中卖方在实际交房房屋的时候,也有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才行。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警察办案时间的规定有哪些?
警察办案时间的规定有哪些?一、办理案件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民警办案有法定期限,但前提是得从立案之日起计算。如果你报案后,公安机关并未予立案,这个法定期限是无从计算的。如果公安机关一直......
·发短信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
一、发短信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
发短信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一、发短信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发短信是可以中断诉讼时效的,根据《民法典》第195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
·法院调查证据的范围和条件是什么?
法院调查证据的范围和条件是什么?一、法院调查证据的范围因存在某种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证据,法院审核后因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该为当事人当事人调查证据。民诉法司法解释......
·江西社会抚养费是多少钱?
宝宝的出生对父母而言是天大的喜事,而如果超生超育就会被国家以及相关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也就是通俗来讲的超生费。我国各省市对于超生费均有不同规定与政策,那么江西社会抚养费是多少钱呢?......
·信访能否中断诉讼时效?
信访能否中断诉讼时效?通过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进行信访的方式主张权利,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
·住房问题一直是我国比较紧张的一种社会资源
住房问题一直是我国比较紧张的一种社会资源,但每个人都离不开它。国家为了平和住房关系,出台了一系列的限制措施来平衡住房紧张问题。租售同权住房作为租房者享受同样买房者的权利,无疑是改善......
房屋交付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