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网贷可不可以不还?

  网贷可不可以不还?说到网贷,相信您一定不会陌生吧,这是一种相对比较新的贷款的方式,我们在进行网贷的时候,相对其他的贷款的方式是比较方便的,也是比较快捷的。可是,网贷可不可以不还呢?其实,如果我们一直逾期不还的话,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后果的。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网络贷款属于一种借款合同。一、网贷合法不P2P网贷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一种形式,并不违法相关法律规定。不过,若故意以高利率吸引他人出借款项并将资金用于套利的或者以欺骗手段骗取他人出借款项的,将构成犯罪,要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分辨合法与否的方法:一看机构性质,是否坚持了信息中介定位;二看担保增信,有没有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高收益;三看资金流向,有没有点对点的资金进入P2P平台账户,有没有接受、归集出借人资金形成资金池;四看营销方式,有没有在平台以外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公开宣传,尤其是标榜高额回报的公开推介宣传。二、网贷可不可以不还?网贷逾期不还会有什么样的后果1、罚利息以及违约金如果贷款不还的话,那么最先遇到的就是高额利息以及相应的违约金,如果不想要让自己陷入到贷款泥潭当中,最好还是养成良好的还款习惯。2、信用会受损不管是借了银行的钱,还是网贷平台的钱,如果出现逾期不还的现象,那么以后想要申请信用卡或是贷款就会难很多。部分人认为网贷逾期不还对自己的征信来说,没有任何影响。其实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现阶段网贷平台以及央行之间有着相互连通并且加密的体系,在网贷平台当中,也会有着一套共享的“黑名单”体系,分分钟就能将你的信用查出来。3、情节严重者要坐牢很多人都非常关心网贷不还钱后果会不会坐牢?通常借钱不还这样的事件属于民事纠纷,没有上升到刑事层面。但是如果借款人拒绝执行或是有能力不还,坚决要当老赖的话,那么法院是可以追求借款人的刑事责任,过分严重的情节就会坐牢。如今,网络贷款平台和传统的金融机构、银行机构存在较大的区别。它带来了一种更为快捷、便利、安全、高收益的投资理财模式,开启了新一轮的投资理财风暴。并且所具备的特点,也是银行机构和金融公司不能比拟的。随着这两年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快速,我们可以看到网贷平台已经渗透到了不同的群体当中,人们逐渐意识到投资理财的重要性,并且跟上时代的步伐,加入到了这样的队列里。现阶段来看,网贷模式的的确确有着自己的优势,有着较大的便利性,可以提供给很多银行体系不能覆盖群体一定的帮助,为您带来便利操作的同时,提供一个可靠服务。通过上面的简单介绍,我们能够发现网贷不还钱后果其实也是很严重的,所以每位朋友在网贷之前,都应该衡量好自己的能力,看看后期当中可不可以按时还款,如果不能按时还款,建议最好还是不要借款,要知道现在网贷逾期不还也会影响我们的征信问题。在我们进行网贷的时候,一定要进行选择合法的网贷的机构,这样我们才可以保障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对于网贷可不可以不还,其实是不可以的,因为网贷也是一种贷款行为,我们一般也是需要签订协议的,如果我们故意不还的话,是很有可能受到刑事处罚的。
  
  
  
总结:网贷可不可以不还?说到网贷,相信您一定不会陌生吧,这是一种相对比较新的贷款的方式,我们在进行网贷的时候,相对其他的贷款的方式是比较方便的,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年底公司为了不发奖金辞退员工的行为是否合法
      年底公司为了不发奖金辞退员工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了不发奖金辞退员工的行为是不合法的,符合以下情形公司可以辞退职工:(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国家赔偿财政部门承担吗
      一、国家赔偿财政部门承担吗?是的,国家赔偿费用由赔偿义务机关预算所属的财政部门负担,即赔偿义务机关属于县区财政的预算管理的,由县区财政局安排资金,赔偿义务机关是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


·短暂性经济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经济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有:一、二者概念不同:经济合同,从内涵上看,是指平等民事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相互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


·借贷诉讼时效该怎么计算
      借贷诉讼时效该怎么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


·土地使用权没有终止日期吗
      土地使用权没有终止日期吗土地使用权包括房屋,商业,工业,教育等等方面的所有权。现在有很多进城务工人员想要转让自己的土地或者刚刚买房的人都很关心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有没有使用期限,如果有......


·司法鉴定何时提出才是有效的
      一、司法鉴定何时提出才是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对当事人申请鉴定的期限进行了明确规定,即“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但是,《证据规定》及......


网贷可不可以不还?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