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中止探望权应该怎么申请

  中止探望权应该怎么申请一、中止探望权应该怎么申请
  父母双方离婚后,父亲或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具体申请中止探望权的关键是:
  1、申请主体: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
  2、申请过程: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的,依法作出裁定。
  当然,中止探望权并不是永久的,需要中止探望的事由消失之后还是可以回复探望权的。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
  1、《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2、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3、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二、探望权的主体有哪些?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享有探望权的主体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尽了扶养义务的继父母,而与未成年人之间基于亲属法律关系的(外)祖父母和成年兄、姐,就不能成为探望权主体。
  若想要中止探望权的,则必须要符合法律中规定的情形才可以,而提出申请对主体也是有要求的,一般是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总结:中止探望权应该怎么申请一、中止探望权应该怎么申请父母双方离婚后,父亲或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赠与合同属于双方法律行为吗 ?
      赠与合同属于双方法律行为吗?一、赠与合同属于双方法律行为吗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可见,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


·债权转让无效情形有哪些 一、债权转让无效情形有哪些?
      债权转让无效情形有哪些一、债权转让无效情形有哪些?债权转让无效情形是债权转让违反了法律规定,债权转让没有通知债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五百四十五条......


·检察院批捕不提审犯罪嫌疑人吗
      一、检察院批捕不提审犯罪嫌疑人吗?一般不提审,《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


·如果离婚姻了财产怎么分夫妻离婚财产分配
      如果离婚姻了财产怎么分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


·根据法律规定人死后如何继承遗产?
      一、根据法律规定人死后如何继承遗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权男女平等。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


·借款合同违约金计算
      借款合同违约金计算借款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对于借款合同纠纷中债务人逾期违约金的给付数额的计算方法,各地法院作法不尽相同。有的计算到起诉之日,有的计算到判决确定之日,有的计算到判决生......


中止探望权应该怎么申请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