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想征收土地是否可以?
私人想征收土地是否可以?
征收土地是国家根据工程建设或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征收土地的行为。国家征用土地是符合规定和人民利益的,征收土地一般都是为了社会公益而进行的。但是私人想征收土地是否也可以在很多人心中都是疑问。您可以带着疑问和我们一起去了解。
一、私人想征收土地可以吗
私人没办法征地,只能从国家已经征收的土地上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依法申请,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的。
二、政府在土地征收中有哪些义务
(一)征地前告知义务
《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政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程序有明确的规定,政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应依照法律的规定逐步实施。征地前告知指的是政府在准备实施征地之前应当将与征地有关的事实告知被征地农民。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据此规定政府在征地之前应将下列信息告知被征地农民:
1、被征地土地的用途(征收后的用途);
2、被征土地的位置;
3、此次实施征地初步拟订的补偿标准;
4、对被征地农民的安置途径。
(二)征地前确认义务
征地前对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这是政府保障被征地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的知情权一项重要义务。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十四条规定“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此规定的目的是保障被征地农民 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防止征地机关在被征地农民不知道调查结果的情况下进行征地活动,侵害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包括对土地权属、地类、年产值以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的确认等。
被征地农民签字确认的材料是征收土地报批的必备材料,缺乏此材料的征地批复属违反法定程序。
保障被征地农民及集体经济组织对拟征地异议申请听证的义务
被征地农民对政府拟征地的情况有知情权,对拟征地的调查结果有确认权,被征地农民的这些权利,就是政府在征收土地中应尽的义务。
政府在征地前应当将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土地的地类、年产值、地上附着物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还规定:“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
据此,被征地农民对政府拟实施的征地行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举行听证会。政府有义务保障被征地农民及集体经济组织此项权利的行使。
听证会由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参加听证的主体应当包括被征地农民、被征地集体组织、其他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还可以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共同参加听证。听证的内容可以为:被征土地的用途、此次征地的补偿标准、对被征地农民的安置途径、被征土地的地类、被征土地的年产值、地上附着物的认定与补偿等。
保障被征地农民及集体经济组织对征地批复结果知情的义务
此 义务在征地过程中具体体现为政府机关在征地报批文件经过有权机关批准后,应当将批复的有关内容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公告。实施公告的主 体为市县人民政府,公告期限为收到批复文件后10日内,公告地点为被征土地所在的村、组,征收乡(镇)集体土地的,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公告。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
1、征地批准机关;
2、征地批准文件文号;
3、批准的时间;
4、批准的用途;
5、被征土地的所有权人;
6、被征土地的位置;
7、被征土地地 类;
8、被征土地面积;
9、对被征地农民的安置途径;
10征地的补偿标准;
11、被征地农民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地点和时间。
征地批复政府征收集体土地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征地批复侵害村民的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村民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
征收土地都是国家进行征收,目的也是为加强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对于个人征收土地的行为,土地法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防止一些以征收名义滥用土地的行为出现造成土地的破坏以及土地资源的浪费。
总结:私人想征收土地是否可以?征收土地是国家根据工程建设或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征收土地的行为。国家征用土地是符合规定和人民利益的,征收土地一般都是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房屋只有使用权可以买吗
房屋只有使用权这是一种什么情况呢?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就是在租赁房屋的时候,此时承租人只是在一定时间内拥有房屋的使用权。那么要是在购房的时候发现对方对该房屋只拥有使用权的话,此时可以买......
·9级工伤假可以请多久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
·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
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也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
·老婆婚后精神病能离婚吗
老婆婚后精神病能离婚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精神病是可以离婚的,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精神病人也不例外,他们的婚姻也是自由的,结婚。离婚都自由。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精神病人离......
·2023认定构成抢劫关多久
2023认定构成抢劫关多久一、认定构成抢劫关多久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绿化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有哪些
绿化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有哪些?如今高档小区都十分重视绿化工程,绿化做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小区的形象。通常,建设方会在小区主体工程竣工后委托园林绿化公司开展绿化工程。如果施工单位管理存在......
私人想征收土地是否可以?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