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要签订哪些合同
在大型的买卖交易中,买卖双方需要签订好买卖合同。比如,人们在购买商品房时,需要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在购买二手房时,则不仅需要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具体来说,二手房交易要签订哪些合同呢?请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交易要签订哪些合同
在二手房交易中,合同的签订其实最为重要,签合同时,最不可少的三个合同证明:
1、中介委托合同
如果是通过中介买房,那中介一般不会让您直接见卖房人,他们会担心您会跨越他,直接和卖房人达成协议。所以,中介一定会让您跟他签一个居间合同。
2、房屋买卖合同
这个合同中,买房人一定要签仔细房屋原来的所有权是谁,房屋的面积有多大,房屋的价格是多少,各种费用的结清问题。对于出卖人来讲,成本最低的方法就是签订一个相对细致的合同,各个条条框框都签订好了,也能避免纠纷。
3、银行贷款抵押合同
如果买二手房时房款不是一次性付清的,那就得签银行贷款抵押合同。这个合同涉及到卖房人,买房人,卖房人的贷款银行,买房人的贷款银行,还可以再加三方,卖房人的贷款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买房人的贷款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还有中介公司,这个贷款行为可能涉及到七方,因此比较复杂。这种情况下,对于购房者来说,要想签订一个细致的合同,可以请个律师。
二、如何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一)明确房屋的具体情况;
写清房屋的具体情况,如地址、面积、楼层等。
对于房屋实际面积与产权证上注明的面积不符的(如测绘的误差、某些赠送面积等),应在合同中约定清楚是以产权证上注明的为准,还是双方重新测绘面积。
(二)明确房价具体包括哪些设施;
在协议中注明,屋内哪些设施是在房价之内,哪些是要另外计算费用的?如房屋的装修、家具、煤气、维修基金等等是否包括在房价之内。
注意要把口头的各种许诺,变成白纸黑字的书面约定。
(三)关于付款方式;
付款是房屋买卖中最重要的步骤,因此付款方式的约定是很重要的。
1、最好约定分阶段付款,比如:签约时付部分、办理过户手续时付部分、房屋交接时付清余款,付款的期限和每笔数额应约定明确,并与办理相应交接手续呼应起来。
2、“定金”条款
一般在签订正式合同前,会签订《定金合同》,有两点需注意:
(1)注意在《定金合同》中,同时写清楚房价;
(2)注意定金转化为房款的阶段,在定金转化为房款前,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对方可适用定金条款。
3、“诚意金”(也有称为“意向金”)条款
(1)注意“诚意金”是否转化为“定金”;
(2)中介应履行告知义务。
(四)交接时间;
1、房屋过户日期
2、交房日期
在合同中应当注明房屋交验的时间、房屋交验前产生的费用及房屋交验时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如屋内的水电煤等费用)
(五)违约责任;
1、违约情形
在合同中标明各方的权利义务,分别约定好逾期付款、逾期交房等的违约责任。
2、违约后果
哪些情形要处以违约金;哪些则可以解除合同。
3、每项违约金的数额以及计算方法等。
(六)居间条款;
房屋买卖如果是通过中介公司进行的,在合同中除了须标明中介公司的权利外,还应当标明中介公司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七)争议解决条款。
还有中介委托合同和银行抵押贷款合同。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对于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是非常重要的。因二手房买卖发生纠纷的情况有不少,在发生纠纷时,二手房买卖合同是购房者维权的重要依据。因此,如果您决定购买二手房,就要重视对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
总结:在大型的买卖交易中,买卖双方需要签订好买卖合同。比如,人们在购买商品房时,需要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在购买二手房时,则不仅需要签订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故意杀人罪量刑标准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不论是否达到目的,即不管是既遂还是未遂,行为人只要在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处死刑、无期......
·在什么情况下子女由男方抚养
在什么情况下子女由男方抚养男方要提供以下证据,法院才会判有男方抚养子女:(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
·对于拘役缓刑是否要被单位开除
一、对于拘役缓刑是否要被单位开除拘役缓刑要被单位开除。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由,所以与管制具有明显区别。由于拘役是刑......
·如果老板欠钱不还我该怎么办?
如果老板欠钱不还我该怎么办?第一,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可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
·查封标的物能否作为诉讼标的?
查封标的物能否作为诉讼标的?审判机构在审理确权诉讼时,应当查询所要确权的财产权属状况,发现已经被执行局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中止审理;当事人诉请确权的财产被执行局处置的,应当撤销确......
·社保中断三个月就清零是真的吗
社保中断三个月就清零是真的吗社保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一种法定福利,有了社保就可以享受很多福利政策,比如说一线城市的房屋限购政策、去医院的费用报销等等。但是一旦社保断缴了就会有很......
二手房交易要签订哪些合同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