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网贷催款人殴打欠款人犯法吗

  网贷催款人殴打欠款人犯法吗?一、监管政策
  《吉林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二条 小额贷款公司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试点资格,或提请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二)以非法手段追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
  第二十九条 非存款类放贷组织应当以合法、适当方式为逾期借款人提供还款提醒服务。
  非存款类放贷组织和外包机构进行债务催收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使用或威胁使用暴力或其他违法行为来损害他人的身体、名誉或者财产;
  (二)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扰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
  (三)使用误导、欺诈、虚假陈述等手段,迫使借款人清偿债务;
  (四)向公众公布拒绝清偿债务的借款人名单,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五)向债务人、担保人以外的其他人员进行催收;
  (六)其他以不合法、不公平或不正当手段催收债务的行为。
  二、催债合规建议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而催收工作最大危险就是安全问题,关于安全问题有两个来源,一是外力攻击,即与当事人发生肢体冲突;二是受到法律处罚,即催收行为不当引发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首先,我们要有未雨绸缪的观念。假使发生一定的损害结果后,我们如何做才不至于非常被动。正所谓百口莫辩,无论是与公安机关进行解释,还是对簿公堂,胜败的重中之重就是证据,即在催收过程中要学会收集和固定证据,如在催收过程中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等。
  其次,在催收过程中,需要规避法律所禁止的、侮辱、诽谤、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侵犯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行为。作为催收人员,一定要关注债务人是否有取证录音的行为,注意自己的言行,禁止谩骂、侮辱、诽谤、杜撰客户隐私、非法拘禁、与客户发生肢体冲突等行为,在未经客户允许的情况下不得进入客户住宅,以避免发生财产纠纷或引发其他过激行为。
  最后,要规避催收行为中由于肢体冲突而引发的后果。在催收过程中,很难避免一些较为极端的情况发生,故建议对于每个外出的催收人员都需要投保意外伤害险,同时外出时必须为2人以上,坚决杜绝一人独自外访催收。采用外包方式进行债务催收的,应建立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外包机构选用标准、业务培训、法律责任等,不得约定仅按欠款回收金额提成的方式支付佣金。
  以上就是关于网贷催款人殴打欠款人犯法吗?这个问题的解答了,我们知道催款的时候暴力是绝对不可取的,是会受到相应的法律的惩罚的。网贷因为他的特殊性,经常会出现欠债不换的情况,这时候贷款公司就要选择合理的方式进行维权了,不然很可能钱要不到还要赔钱罚款甚至面临刑事处罚。
  
  
  
总结:网贷催款人殴打欠款人犯法吗?一、监管政策《吉林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小额贷款公司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试点资格,或提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自己单独发表了合作作品算侵权吗?
      自己单独发表了合作作品算侵权吗?一、特殊情况下合作作品可以单独发表合作作品中有一类是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作者对其单独创作的部分分别享有著作权,但著作权的行使不得侵犯作品整体......


·一、有关名誉权纠纷的案件管辖地是哪里?
      一、有关名誉权纠纷的案件管辖地是哪里?因名誉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多为侵权之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


·民事诉讼申诉期是多长?
      民事诉讼申诉期是多长?一、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根据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是指当事人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可以依法向作出该生效裁判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上一......


·离婚财产保全如何确定存款数额
      离婚财产保全如何确定存款数额离婚过程中财产纠纷处理是挺麻烦的事,为了避免一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损害另一方利益,另一方可以申请离婚财产保全,保证在财产分割中得到自己赢得的部分。至于离......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几种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几种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如抵押人将他人的财产作抵押,或抵押人以共同共有财产设立抵押而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抵押行为无效。2、抵......


·对于产权到期续费多少钱?
      对于产权到期续费多少钱?有关产权到期后的续费标准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的费用最多不会超过5位......


网贷催款人殴打欠款人犯法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