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集团公司设立条件都有哪些呢?

  集团公司设立条件都有哪些呢?集团公司,是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公司,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一般意义上的集团公司,是指拥有众多生产、经营机构的大型公司。它一般都经营着规模庞大的资产,管辖着众多的生产经营单位,并且在许多其他企业中拥有自己的权益。
  一、全国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控股子公司;
  2、母公司与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二、省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以上;
  2、有三个子公司(即控股企业);
  3、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与三个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为6000万元以上。
  三、市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以上;
  2、有三个子公司(即控股企业);
  3、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与三个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为2000万元以上。
  四、集团应具备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不论是哪一类型的集团公司设立,资金都是该集团公司设立条件中的先决条件,如果注册资金不够的话就无法申请到集团公司的登记。集团公司的设立除了需要资金支持之外,也要集体公司的管理层选出该公司的经营决策者并制定出适合公司发展的发展战略。
  
  
  
总结:集团公司设立条件都有哪些呢?集团公司,是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公司,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轻微剐蹭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轻微剐蹭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轻微刮蹭事故逃逸,一旦属于警方追查以后确定的,一律按照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可以一次性扣6分。此外,行为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


·向多人行贿是一次还是累计?
      向多人行贿是一次还是累计?基于国家法律规定,一般认定行贿罪是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累计行贿来进行判断。《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


·司法鉴定销毁的标准是什么?
      在民事诉讼中,对于一般难以取证的事物我们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司法鉴定具有权威性,能够成为案件当中最为有力的证据。司法鉴定有着多种鉴定类别和严格的鉴定程序,如果在诉讼过程中遇到司法鉴定......


·个人债权债务转让协议范文 个人合法所有的债权债务可以进行转
      个人债权债务转让协议范文个人合法所有的债权债务可以进行转让,但无论是进行债权转让还是债务转移,此时都是需要符合法律中规定的条件,否则转让行为就是无效的。另外,出于对当事人利益的考......


·占有改定也是一种交付方式吗
      占有改定也是一种交付方式吗?占有改定也是一种常见的交付方式,占有改定的构成要件是:1、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移转动产所有权的合意。一般通过买卖或让与担保的设定,使受让人取得动产的所有权。......


·什么样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什么样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一、什么算夫妻的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该条的规定,结合上面对财......


集团公司设立条件都有哪些呢?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