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配偶失踪要怎么离婚,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离婚

  配偶失踪要怎么离婚,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离婚要是一方想要离婚的,另一方却开始玩起了失踪的,并不是就离不了婚了,想离婚的一方可以按照以下的途径办理离婚。
  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要是夫妻一方玩失踪,下落不明的,另一方可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离婚。这种情况下,法院不会因为当事人不在就不会去管,人民法院会依法受理的。法院受理离婚诉讼后,会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送达期限届满后2个月,无论对方是否收到传票,均视为送达。
  二、对下落不明人申请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进而解除婚姻
  1、宣告失踪
  要是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另一方可依法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并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一般都会准予。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
  《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婚姻法》第32条第四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宣告死亡
  一方下落不明满4年,另一方可依法申请宣告其死亡。人民法院依法宣告被申请人死亡的,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
  《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以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
  在配偶失踪的情况下,若另一方想要离婚的话,通过协议方式肯定是不行的了,毕竟此时都找不到对方人,何谈双方对离婚达成一致呢。这种情况下,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就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或者先向法院申请宣告配偶失踪或死亡,然后在来离婚。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总结:配偶失踪要怎么离婚,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离婚要是一方想要离婚的,另一方却开始玩起了失踪的,并不是就离不了婚了,想离婚的一方可以按照以下的途径办理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规范土地市场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调岗降薪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是什么?
      调岗降薪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


·交通事故退休误工费用是否需要赔偿
      交通事故退休误工费用是否需要赔偿如果受害人已退休但还在工作仍然按照造成实际收入损失进行赔偿。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


·离婚退还彩礼的条件包括什么
      离婚退还彩礼的条件包括什么最高院婚姻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


·一、醉驾公安局什么时候预审?
      一、醉驾公安局什么时候预审?醉驾案件公安机关预审的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


·亲告罪司法程序主要是什么
      亲告罪司法程序主要是什么?1、提起自诉2、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带为告诉的人。3、法院受刑事自诉案件后,准备开庭事宜。4、......


配偶失踪要怎么离婚,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离婚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