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哪些特点
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哪些特点土地使用权是单位或个人对国家或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合法占有、处分、收益的权利。权利是可以放弃的,所以说,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给他人的,但土地使用权不同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可能引起一系列合同的变化。今天,我们来看一卡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哪些特点。
1、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一同移转。
关于土地与地上物,理论上有一元主义和二元主义之说。所谓一元主义,是将土地和其地上物视为一个整体的权利,或如德国民法,将建筑物视为地上权之附属物;或如日本民法之相反规定,将地上权视为建筑物之附属物。采一元主义者,附属物不得离开主体权利而独立存在。所谓二元主义,是把土地和地上物视为两个独立的权利,两者互不附属。二元主义并无绝对不妥,如果房产被视为是一种独立的权利,并能对其占用的土地权利建立相应的补偿制度,两种独立的权利也可相安无事。在中国,有地方政府分设国土管理和房产两个部门分别归口管理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并对其分别发证,但因两种权利之间缺乏相互协调和补偿的法律规定,在土地使用权与房产权分属不同当事人时,当事人对各自权利的处分常常互相排斥、互相抵触,致使人们对二元主义产生误解。依中国现时法律,建筑物和其他定着物、附着物均附属于土地,土地使用权转让,地上物一并转让。
2、权利义务一同转移。
这里的权利义务,是指土地使用权从土地所有权分离时出让合同所载明的权利义务及其未行使和未履行部分。如土地的用途,出让合同约定为住宅用地,无论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经过多少次转让,均不因为转让而变成其他用途。再如土地上的抵押权,其作为物上负担的一种,具有追及效力,其随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一并转让,不因转让而归于消灭,抵押权人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后仍可在该块土地设定的抵押担保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至于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应以出让合同设定的年限减去转让时已经使用的年限,其得数视为出让合同尚未履行之权利与义务,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随同转让
3、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需办理变更登记。
中国现行立法对物权变动采取登记要件主义,即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并不直接意味着土地使用权的移转,土地使用权的移转以登记为要件,转让合同中的受让人不是在转让合同签定以后,而是在土地使用权依法登记到受让人名下以后方取得土地使用权。这与国外民法典律中的意思主义和形式主义有很大的不同。前者以变动物权的契约为充分条件,当事人达成变动物权的契约,即使未行登记或交付,变动即为发生;后者也称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指物权的变动不仅有变动物权的债权契约,更有一个独立于债权契约之外的、以物权的变动为目的物权行为。所谓无因,是指不把约定价金支付的债权契约作为物权变动的原因,而是把物权的变动,或物权行为本身就视作一种契约,物权行为不因债权契约成立而成立,或无效而无效。土地使用权虽然是单位或个人对国家或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合法占有、处分和收益的权利,属于动产范畴,但由于土地使用权依附于土地之上,所以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的特点也就与转让不动产相类似。通过这些特点,我们可以看出,土地使用权是与土地密不可分的,并且,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并不仅仅是转让权利,义务也随之转移。
总结: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哪些特点土地使用权是单位或个人对国家或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合法占有、处分、收益的权利。权利是可以放弃的,所以说,土地使用权是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在送礼的时候超过多少算行贿
一、在送礼的时候超过多少算行贿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构成行贿罪。不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送礼的,一般不认为是行贿。《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
·代位继承人是真的没有赡养义务
代位继承人是真的没有赡养义务代位继承人是否具有赡养义务,在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代为继承权和赡养义务分别属于两个法律关系,没有关联。但是,我们认为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老吾......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保全的规定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保全的规定是什么?诉讼时效中止中断保全的规定是诉前保全是可以中断诉讼时效,下列事项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1、申请仲裁;2、申请支付......
·辞职后考研档案怎么办
辞职后考研的话,档案可以放在当地人才市场或者老家的人才市场。或者也可以将档案继续在你单位,你也可以自己申请拿走档案。当然不拿走的话直接去考研,过了初试后学校会要求调取你档案的,到时......
·起诉离婚起诉方不到场怎么办
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原则上也是需要当事人都出庭的,否则的话就有可能导致无法查清楚夫妻之间的情况,这对案件的判决也是不利的。那要是起诉离婚起诉方不到场怎么办呢?这是比较容易遇到的情况,......
·盗窃罪判刑书下来多久执行?
小偷小盗,不论古今还是大小城市,都是屡见不鲜的行为。很多的小偷已经成为了一种心理病,不偷手都会痒,会难受。盗窃罪是一件刑事案件,根据盗窃造成的后果或者涉及的数量会有不同的判刑的标准......
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哪些特点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