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胳臂骨折人身损害司法鉴定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时候在工伤中或者是交通事故中很可能会出现胳臂骨折的事情,那时候我们可以要求行为人对自己的伤害程度进行赔偿。胳臂骨折人身损害司法鉴定的鉴定结果是我们在进行损害赔偿的一项十分重要的证据和判断标准之一,法院在处理案件时,通常有参考是把鉴定的结果。
  
   一、胳臂骨折人身损害司法鉴定
  骨折进行法医鉴定,一般伤情稳定就做就可以,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制。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
  1、鉴定时机
  2、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3、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
  4、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如果涉及伤害鉴定,同上需要等到伤愈后才能鉴定。根据伤的位置和程度不同,这个时间大约需要三到六个月。鉴定开始后,很短的时间内就能拿到鉴定结果,比如三五天。
   二、骨折司法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五级: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
  六级: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痛(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下肢骨折成角畸形>15°,并有肢体短缩4cm以上;双侧颧骨并颧弓骨折,伴有开口困难Ⅱ。以上及颜面部畸形经手术复位者;双侧下颌骨髁状突颈部骨折,伴有开口困难Ⅱ。以上及咬合关系改变,经手术治疗者;
  七级:骨盆骨折后遗产道狭窄(未育者);骨盆骨折严重移位,症状明显者;一侧颧骨并颧弓骨折;一侧下颌骨髁状突颈部骨折;双侧颧骨并颧弓骨折,无功能障碍者;单侧颧骨并颧弓骨折,伴有开口困难Ⅱ。以上及颜面部畸形经手术复位者;
  八级: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总体高度减少1/2以上者;因开放骨折感染形成慢性骨髓炎,反复发作者;上、下颌骨骨折,经牵引、固定治疗后有功能障碍者;双侧颧骨并颧弓骨折,无开口困难,颜面部凹陷畸形不明显,不需手术复位;双侧多根多处肋骨骨折致胸廓畸形;
  九级:两个以上横突骨折后遗腰痛;跖骨或跗骨骨折影响足弓者;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差>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上、下颌骨骨折,经牵引、固定治疗后无功能障碍者;
  十级: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如果当事人在交通事故或者是在工作中出现胳臂骨折的情况,应当立即去做司法鉴定。当事人在做司法鉴定的时候一定要重视司法鉴定的结果,如果没有司法鉴定结果,就不能够知道行为人对当事人造成的损害程度,就没有办法更好的进行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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