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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宣城市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安徽省宣城市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占用了不少农村土地,其中还包括一些种植庄稼的农田。农民失去土地后,就没有了重要的物质资料。政府征地部门会给失地农民一些补偿,具体补偿标准由各个市县根据自身发展情况而定。那么宣城市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一、宣城市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农田征地主要指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根据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地者(包括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人、承包人、转包人等)一定的货币补偿,有的还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必要的就业安置。1、一、二、三、四类地区分别为每亩24000元、21000元、18000元、16000元。2、每一名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其安置补助费最低标准,一、二、三、四类地区分别为每人26000元、23000元、17000元、14000元。二、征地补偿费用是如何计算的?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三、征地补偿费用怎么分配和管理?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综上所述,按照宣城市征地补偿政策规定,宣城市农田征地补偿标准分为四级,按照土地等级进行划分,土地补偿费从每亩地一万六千元到两万四千元不等。安置补偿费则按照人头发放,也有四个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一起构成了征地补偿标准。另外,青苗费的话,则要按照实际农作物市价进行折算,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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