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重大疾病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我国司法机关在查明犯罪事实的时候,会由于自身司法水平的限制,对于一些专业案件的特殊问题,不是很了解。因此,也就对案件的事实不能够很好的查明。国家在面对这样的问题的时候,采取了由司法机关制定专门的机关或个人,对案件事实做出专业性鉴定。那么,重大疾病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一)、重大疾病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一、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四、补充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司法鉴定程序中还有重新鉴定程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
  
  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司法鉴定是由国家司法机关制定或者委派个人对某些特殊案件进行的专业性鉴定。国家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能够及时的查明犯罪事实,惩治犯罪保障人民的权益。不过,国家为了能够更好的规范司法鉴定的进行,制定了专门的司法程序。重大疾病司法鉴定程序就是司法机关对重大疾病的司法鉴定程序的规定。
  
  
  
  
总结:我国司法机关在查明犯罪事实的时候,会由于自身司法水平的限制,对于一些专业案件的特殊问题,不是很了解。因此,也就对案件的事实不能够很好的查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司法实践中怎样区分强奸与通奸
      司法实践中怎样区分强奸与通奸?强奸与通奸的界定是通奸是自愿的,但强奸是被迫的。强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要判刑;通奸违背道德,不构成犯罪,但离婚时可能因此会被判处有过错而少分财......


·最新夫妻个人债务解释都有哪些内容?
      最新夫妻个人债务解释都有哪些内容?我国对社会上的一些行为都有着较为健全的法律规定,夫妻作为我国家庭组成的主要单位之一。我国对这部分人的保护也是十分充分的,那下面我们就带你来一起了......


·哪些情形下是可以不缓刑吗
      哪些情形下是可以不缓刑吗1、数罪并罚的(指故意犯罪)。一人犯数罪,一般犯罪人的犯罪主观恶性较大。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经济犯罪司法解释曾明确规定对经济犯罪的被告人数罪并罚时不适用缓刑......


·危险驾驶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危险驾驶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一、危险驾驶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1、客体要件《刑法》修正案八将危险驾驶罪拟规定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显然,此罪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即危险驾驶的......


·认定集资诈骗罪的标准是什么
      在通常情况下,集资诈骗罪的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那么,在实际生活中,我们该如何认定集资诈骗罪呢?在实际案件中,集资诈......


·非营运小货车几年一审
      货车都是一年一审,跟营运非营运没有关系。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


重大疾病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