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解除劳动关系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依据我国的劳动法规定,员工自入职起就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公司应该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从这个规定来看,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的建立有时候并不是同时的。当员工从公司离职时,可以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现在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下有关知识。
  
  一、解除劳动关系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差别是什么?
  
  1、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一种载体。签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以后你和公司就没有劳动关系存在了,劳动合同自然也不再约束双方。
  
  2、解除劳动关系是指双方的劳动关系终止,而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到期或者由于当方面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1、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
  
  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必要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
  
  2、过失性、非过失辞退
  
  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消灭。即《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非过失性辞退是指非因职工原因由用人单位辞退职工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6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非过失性辞退情况):
  
  (1)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裁员和辞职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或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被裁员人员即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法》第27条对此类劳动合同的解除作了明确规定。企业富余人员辞职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是允许的,同样也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
  
  4、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32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种情况:
  
  (1)在试用期内;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5、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解除
  
  《劳动法》第23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终止,即“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按照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其实就是劳动关系的书面表现形式,解除劳动合同就是解除了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了劳动关系也就是解除了劳动合同,二者并未任何区别。但是,解除劳动合同有不同的情形,有些情况单位是需要给付补偿金的,这点还是需要多加注意。
  
  
总结:依据我国的劳动法规定,员工自入职起就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公司应该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从这个规定来看,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的建立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南京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有哪些?
      南京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有哪些?(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


·《仪征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技术细则》包括哪些内容?
      《仪征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技术细则》包括哪些内容?仪征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技术细则第一条为贯彻实施《仪征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维护征地房屋补偿安置当事......


·客户忘记银行卡密码,连续输入错误密码3次,ATM自动吞卡;
      客户忘记银行卡密码,连续输入错误密码3次,ATM自动吞卡;二、ATM发生故障,或银行工作人员忘记向ATM内放置现金;三、银行卡已消磁,客户由于不知情而将银行卡插入ATM,银行卡被吐出,客户再......


·相信我国公民已经见惯了在租房的时候而引发的一系列纠纷问题。对
      相信我国公民已经见惯了在租房的时候而引发的一系列纠纷问题。对于租客来说,房租并不少,往往还得不到正常的一些权益。但是,现如今,我国各省市已经推出了租售同权的政策。很多人在第一次听到......


·夫妻离婚的话怎样拿回离婚财产
      婚姻关系当中,本身夫妻各自的收入都可以归为夫妻共有财产,并且一个好的婚姻关系,一个好的家庭也需要双方共同努力。但是如果一旦离婚的话,那么针对夫妻共有财产这一部分是需要进行分割的,也......


·农村宅基地有继承权吗?继承的过户手续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并不能归属于个人财产领域,所以个人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并不能进行非法转让买卖和使用。那么,农村宅基地有继承权吗?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继承?继承的过户手续是什么?为您......


解除劳动关系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