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出借人将全部或部分利息预先从本金中扣除,即通俗所说的“砍头息”,这相当于借款人尚未开始利用资金,就要先为借款付出代价,使得借款人一开始就不能获得借款的全部金额。这种做法将导致借款人实际获取的金额低于借款凭证记载的本金。影响了借款人资金的正常使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借款人的资金成本,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权益,显失公平。同时,预扣利息属于变相提高贷款利息的行为,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的经济秩序。
民间借贷出借人不得将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是货币一定时间的使用费,出借人因为出借货币从借款人手中获得报酬,不可以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否则将影响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认定。出借人将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后,仍主张按借款凭证记载的本金偿还借款及利息的,法院将以实际出借金额计算本金及利息。
总结:民间借贷出借人将全部或部分利息预先从本金中扣除,即通俗所说的“砍头息”,这相当于借款人尚未开始利用资金,就要先为借款付出代价,使得借款人一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