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的区别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一些老年人由于没有子女,会选择通过遗赠的方式将死亡的财产赠与给集体或者个人。或者有的人为了能够让自己老有所依,会通过和他人签署遗赠扶养协议,来保障自己能够得到照顾。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虽然意思接近,但是还是有挺多不同的地方,那么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的区别是什么?下面请看我们的分析。
  
  一、什么是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
  1、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指公民与扶养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订立的有关扶养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的协议。2、遗赠遗赠指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
  二、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的区别是什么?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都是财产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在生前作出处分,在死后实现财产所有权转移的行为,但是两者有以下的区别: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而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采用合同形式,而遗赠的意思表示采用遗嘱形式。2、遗赠扶养协议是死后生效行为与生前生效行为的结合,而遗赠属于死后生效的行为。3、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必须是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集体组织,而遗赠中的受遗赠人可以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也可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4、遗赠扶养协议属于有偿的行为,遗赠是无偿的行为。5、《民法典》中关于受遗赠人以及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接受、放弃权利的规定不同。
  三、遗赠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遗赠作为民事法律行为,不仅要符合法律行为一般要件,还要符合民法典的特别规定。一个有效的遗嘱须具备以下条件: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2、遗嘱须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合法,遗嘱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3、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存在、未亡。欲使遗赠发生预期法律效果,须由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放弃。综上所述,尽管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乍看意思一样,但是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的区别还是蛮大的。遗赠是单方面的行为,而遗赠扶养协议则需要双方签署,是双方法律行为。在生效时间上,二者也不同,遗赠是死后生效,而遗赠扶养协议属于签署人生前行为。遗赠作为民事行为,是需要符合一定法律要件的。
  
  
  
总结:日常生活中,一些老年人由于没有子女,会选择通过遗赠的方式将死亡的财产赠与给集体或者个人。或者有的人为了能够让自己老有所依,会通过和他人签署遗...#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诉讼时效的中止的衔接方法是由法律规范明文规定的吗?
      诉讼时效的中止的衔接方法是由法律规范明文规定的吗?一、诉讼时效的中止的衔接方法是由法律规范明文规定的吗?诉讼时效的中止的衔接方法是由法律规范明文规定的,诉讼时效的中止条件如下:......


·网络诈骗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网络诈骗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我们知道,网络诈骗有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这些都是要根据网络诈骗的金额,还有当事人是有意还是故意的,量刑的参考标准有很多,国家法律也有相关的记载,那么网络......


·土地使用权变更不包括转让吗?
      土地使用权变更不包括转让吗?我国是土地公有制的国家,不存在有任何人可以私人拥有土地的所有权,拥有的只是土地使用权。而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变更的,可以出售可以出租,一旦变更了土地使用......


·开设赌场罪可以判缓刑吗?
      开设赌场罪可以判缓刑吗?可以判缓刑,但是要看具体犯罪情节。《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


·养父养母抚养义务是否存在,抚养义务的主体是什么
      养父养母抚养义务是否存在,抚养义务的主体是什么抚养子女是每个父母亲的责任,但是对于抚养子女的义务来说,有许多内容都是我们不了解的,其中养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很多人都不认同,认为其是没......


·房屋转租应注意事项是什么?
      房屋转租应注意事项是什么房屋转租应注意事项私房转租的前提是必须经原出租人同意,其具体表现形式可以是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人可以转租房屋,如房屋出租合同未明确这一点,承租人必......


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的区别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