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审终审是否可以申请再审

  在我国,对案件的审理采取的都是两审终审制,而在对二审判决有异议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再审。但现实中,对于一部分案件却是一审终审制,那此时,这样的一审终审案件是否还可以申请进行再审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审终审是否可以申请再审
  
  
  可以。
  
  (一)当事人提起再审申请的范围
  
  1、民事案件: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2、刑事案件: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提出申诉,但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3、行政案件: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提出申诉,但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当事人提起再审申请的期限
  
  1、民事案件:
  
  当事人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2、刑事案件:
  
  应当自裁判生效之日起至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提出申诉。
  
  3、行政案件:
  
  当事人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效力的行政赔偿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二年内申诉。
  
  (三)当事人的申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申请再审:
  
  1、原审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的;
  
  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判的;
  
  3、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4、原裁判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5、原裁判依据的主要事实被变更或撤销的;
  
  6、同一法律事实或相同法律关系在实体处理上出现了两个以上互相矛盾生效判决的;
  
  7、原裁判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且足以影响裁判公正的;
  
  8、原裁判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
  
  9、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
  
  10、有证据证明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四)当事人再审申请经审查具有以下情形之一,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申请主体不合格的;
  
  2、申请超过期限的;
  
  3、裁判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4、本级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已经基于该申请人的申请驳回申诉或再审申请的,或已经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过的;
  
  5、人民法院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
  
  6、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
  
  7、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驳回不执行仲裁裁决申请的;
  
  8、人民法院判决、调解解除婚姻关系和确定抚养关系的,但当事人就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除外。换句话说,您只可以就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如果涉及判决已经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进行审查;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你需要另行起诉,而不能在本案中一并处理。
  
  9、人民法院作出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
  
  10、依照有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其他不能申诉或申请再审的。
  
  在不同类型的诉讼案件中,其实当事人都是可以在一审终审后,申请对案件进行再审的。只不过,针对不同类型的诉讼,法律中规定的可以提起再审的范围和期限都是不太一样的。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总结:在我国,对案件的审理采取的都是两审终审制,而在对二审判决有异议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再审。但现实中,对于一部分案件却是一审终审制,那此时,这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员工入职一年不能怀孕的要求合理吗
      很多女性员工在入职以后都积极的工作,但是一些结婚的朋友,就会考虑生孩的的问题了,但是一些单位要求员工入职一年不能怀孕,这对女性同胞来说是比较残酷的,是一种精神上的伤害,对一些急切想......


·欠钱20万不还怎么办2023
      欠钱20万不还怎么办当然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互相协商解决。如果债务人不配合处理,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起诉之前将债务人信息核实了(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


·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能撤诉吗
      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能撤诉吗?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撤诉,《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四百五十九条,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撤回起诉:(一)不存在犯罪事实......


·商品房诉讼时效中断情形包括哪些
      商品房诉讼时效中断情形包括哪些商品房诉讼时效中断情形包括提起诉讼或仲裁、权利人主张权利、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提起诉讼或仲裁。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


·上下班途中骑电动车受伤算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骑电动车受伤算工伤吗一、上下班途中骑电动车受伤算工伤吗?上下班途中骑电动车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工伤认定,是由谁认定的?
      工作中受到严重的伤害,特别是对于身体造成严重的伤害一般是属于工伤,身体的伤害直接造成受害者精神上痛苦,经济上损失。因此对于工伤相关部门进行认定之后要给与受害者一定的赔付金来弥补受害......


一审终审是否可以申请再审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