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物拾得与无因管理的关系是什么样的?
遗失物拾得与无因管理的关系是什么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拾到别人遗落的一些东西和物品,小如公交卡、书伞大到笔记本电脑、钱包、银行卡、身份证,有些人会及时归还和失主,但有些人会私自占用,无因管理也分为善意和恶意的,有些人拾到东西打着无因管理的由头,私自占用,没有发通告,那么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下遗失物拾得与无因管理的关系。
遗失物拾得的要件及拾得与无因管理的关系
(一)遗失物拾得的要件 遗失物是非依失主的意思而失去占有的有主动产。
1、遗失物之拾得,乃“发现而占有之行为也。不仅以认识遗失物为已足,且须占有之”。拾得性质上为事实行为,但遗失物之拾得,存在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的要件。 遗失物拾得的主观要件,是拾得人对遗失物的发现及占有的意思。
2、发现遗失物是取得占有之前提,与此同时,拾得人还须具备占有之意思。占有的意思在民法理论中被称为心素,即“指占有人的内心意思。如果没有占有意思,即使与物件有直接的接触,例如将手放在一块木板上而不自觉,并不发生法律上占有的效果”。
3、拾得人发现遗失物,继而进行占有,此时遗失物即为拾得物。一般而言,拾得人对拾得物性质的认识,贯穿于占有的整个过程。不过,也有学者指出,“拾得人知其物为遗失物抑或以其为无主物,对拾得概念之构成,不生影响”。至于拾得人对于拾得物意图归还、还是意图侵占、还是意图为取得所有权而先占,均不影响“拾得”的客观事实的存在。拾得的客观要件是占有。依法律行为取得占有,是传来取得;
4、依事实行为取得占有,是原始取得。拾得人对遗失物的占有,是通过事实行为取得的,是原始取得。 占有分为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有权占有以本权作为基础,占有人对占有物不仅有事实支配力,还有法律支配力。无权占有则无本权作为基础,尽管占有人对占有物有实际支配力,但无法律支配力。因此,占有不仅是事实问题,也是价值判断问题。
遗失物拾得与无因管理的关系
“通常拾得之活动,属于无因管理,诚实拾得人以为他人管理之意思为之者,构成无因管理,不诚实之拾得人以为自己之意思为之者,构成准无因管理。惟以为无主物拾得人,非无因管理人”。
1、无因管理须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即须“主观为他人”。“不诚实之拾得人以为自己之意思为之者”,实为恶意占有人,准无因管理并不是无因管理。民法中“准”的技术手段,起源于罗马法。“‘准’这个字放在罗马法的某个名词之前通常含有这样意思,即如果比较以‘准’作为标志的概念和其原来的概念,两者之间存在着强烈的表面上的可类比性或相似性。它并没有表示这两种概念是相同的,或是属于同一种类的。相反,它否定了它们之间存在着具有同一性的概念;但是它指出它们之间有充分相似之处,可以把其中的一个归为另一个的连续”。
2、准无因管理与无因管理,相去甚远,准无因管理并非无因管理。 有学者主张,“遗失物拾得就是无因管理的一种类型”。
3、“遗失物之拾得,原系无因管理之一种,惟法律特予以特殊之规定耳”。
4、这种观点有失偏颇,没有注意到对遗失物还存在自主占有(即非无因管理)的情况。笔者认为,在自主占有场合,有的是恶意,例如占有人明知拾得物为遗失物仍意图私吞;有的是善意,例如占有人误以为遗失物是无主物,欲先占取得所有权。而对遗失物进行无因管理者,其对遗失物之占有均为他主占有。 对遗失物的占有,是有权占有,还是无权占有?通说认为是无权占有。
5、通说存在的问题实际上是“一棍子打死”,否定了对遗失物存在有权占有的可能。对遗失物的占有,应区分为两种:构成无因管理的,为有权占有;不构成无因管理的,为无权占有,形成侵占或处于不法状态。
无因管理须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遗失物有无因管理和非无因管理,通常在自主占有的情况下,有的是恶意,有的是善意的,随意对于遗失物拾得如果构成无因管理那么就是有权占有,要是不构成无因管理的,为无权占有,形成了侵占或者是处于不法状态,所以我们对于遗失物拾得一定要构成无因管理,积极的发布通告,如果构成了无因管理,也没有人会追究你的责任,只要构成了无因管理,你是善意的,你是有权占有。
总结:遗失物拾得与无因管理的关系是什么样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拾到别人遗落的一些东西和物品,小如公交卡、书伞大到笔记本电脑、钱包、银行卡、身份...#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民事案件请求一个合同可以两个诉讼吗?
民事案件请求一个合同可以两个诉讼吗?有两个诉讼请求是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
·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人数的多少
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人数的多少一、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人数的规定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费用是多少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费用是多少夫妻财产约定的收费标准为财产价值的千分之三到百分之二之间。财产约定的范围:既可以对婚前财产,也可以对婚后财产;既可以约定为共同共有,也可以约定为按份......
·司法鉴定的基本要求原则是什么
民事纠纷事件出现后如果无法通过双方协商来解决问题的话,那么最好的方式就是通过司法的途径来解决问题了,司法途径解决民事纠纷问题的话有可能需要涉及到司法鉴定层面,当前还有很多人对司法鉴......
·解除实习协议通知书应该怎么写?
解除实习协议通知书应该怎么写?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
·数份遗嘱的效力如何认定
数份遗嘱的效力如何认定依据我国《继承法》,遗嘱有五种形式,其中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每类遗嘱都有不同的要求,立遗嘱人可根据自身的情况确定所立遗嘱的......
遗失物拾得与无因管理的关系是什么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