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果夫妻遗弃可以离婚吗?

  我们都知道,遗弃家庭成员是犯了遗弃罪的,那么也一条对于夫妻之间是不是也是适用的呢,一方因遗弃家庭成员而离婚的事件是有的,那么,在法律的定义上,夫妻遗弃可以离婚吗?我们整理了遗弃和婚姻法的一些情况,望周知。下面我们为您解答疑惑。
  遗弃是指
  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遗弃是以不作为的方式出现的,即应为而不为,致使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将被扶养人移置于自己不能扶养的场所;
  二是有意离开被扶养人,使对方无法知悉情况,如行为人为遗弃子女而离家出走;三是不提供扶助,明知对方需要扶助而视而不见。例如不提供经济供给,不给予必要的照料等。值得注意的是,遗弃是行为人的故意行为,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遗弃家庭成员,会给被害人造成身体精神上的痛苦,却仍然实施。至于其主观动机如何,不影响行为的构成。
  婚姻法将遗弃家庭成员作为离婚的法定理由,适用本款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人为夫妻一方,当无疑义,但受害人则不限于其配偶,也包括其他家庭成员。例如,夫妻一方遗弃未成年子女,他方配偶因此而要求离婚的,亦适用本款。2、适用本款时应就具体事件,衡量夫妻一方所受侵害的严重性,斟酌当事人的教育程度、社会地位及其他情事,是否已危及婚姻关系的维系为断。如果已逾越夫妻通常所能忍受的程度,经调解无效,即应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3、遗弃家庭成员的法律后果。婚姻法不但在总则中明令禁止遗弃家庭成员,而且还在其他章节的相关条文中规定了这一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因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诉讼中请求损害赔偿。【相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20010428]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可以的,夫妻遗弃可以离婚,不仅是丈夫遗弃妻子或妻子遗弃丈夫,还有这个家庭的其他家庭成员比如孩子之类的如果被夫妻双方的其中一位遗弃了,另一位都可以提出离婚的合理要求。如果您离婚方面想找强有力的律师合作,欢迎找我们的律师们,竭诚为您服务。
  
  
  
总结:我们都知道,遗弃家庭成员是犯了遗弃罪的,那么也一条对于夫妻之间是不是也是适用的呢,一方因遗弃家庭成员而离婚的事件是有的,那么,在法律的定义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夫妻一方想离婚应该去哪起诉离婚
      现实中,要是夫妻中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却不同意离婚的话,虽然无法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但此时却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也是可以达到离婚目的的。在首先就要确定离婚法院,......


·订立遗嘱必须要有律师吗
      订立遗嘱必须要有律师吗立遗嘱并不一定需要找律师。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立遗嘱的方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口头遗嘱等五种。在不同的立遗嘱方式下,需要满足的条件是......


·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可以有哪些
      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可以有哪些要写好上诉理由,首先应明确什么事由可以成为上诉理由。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的规定以及司法实践经验,可以成为当事人上诉理由的,主要有以下情形:(一)上诉人......


·遇到拆迁评估,应该注意的几类基本问题
      遇到拆迁评估,应该注意的几类基本问题一、遇到拆迁评估,应该注意的几类基本问题1、房屋面积及宅基地面积认定不准确问题。一般应以产权证书上记载面积为准。2、评估方法错误问题。《......


·需要处罚
      需要处罚,无证驾驶员的处罚:(1)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


·一、交通事故致死处理期限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致死处理期限是多久?交通事故致死处理期限是半年左右,具体的期限如下:1、暂扣车辆期限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交通肇......


如果夫妻遗弃可以离婚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