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企业口头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怎么办?

  对于现代人来说,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十分的重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员工刚刚进入用人单位的时候或多或少都会遇到一些职场上的困难,有的时候企业觉得你不适合这份工作会口头和你解除劳动关系。那么,企业口头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企业口头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怎么办。
  
  
  一、企业口头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怎么办
  
  1、当用人单位口头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劳动者要立即要求其出具书面的通知书,不给书面通知书就坚决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即使形势逼人,被迫办理离职手续,也要留下办理离职手续的书面材料。必要时可以打开手机录音、录像功能,将双方交涉情况录音,固定保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据。
  
  2、在办理离职后当日,一定要保留离职工作交接的原始书面凭证,同时找用人单位的负责人、人力资源经理确认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并做录音。
  
  3、用挂号信或者快递的方式,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保存好挂号信寄发存根、快递面单(建议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S)。
  
  4、用人单位口头通知不用上班了、劳动关系已经解除的情形下,首先要用人单位出具相关书面文书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人力资源部印章,如果没有取得上述文书,请劳动者务必仍按原定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打卡,并保留相关证据。温馨提醒:尽量杜绝工作失误,防止用人单位找其它理由解除劳动合同。若公司收回门禁卡、或通知保安拒绝劳动者进入公司,劳动者应立即拨打劳动监察大队的电话12333,请求他们来解决。即使最终未进入用人单位,劳动监察大队也有了立案记录,以后在进行劳动仲裁的时候可以以此记录作为重要的证据。
  
  5、在最短的时间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二、解除劳动关系的方法有几种?
  
  根据解除行为是否经双方协商一致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面解除两种,其中单方面解除又分为用人单位的单方面解除和劳动者单方面解除两种。
  
  (一)、协议解除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单方面解除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在具有法定情形时可以单方面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与对方协商:
  
  1、劳动者单方面解除
  
  (1)无条件单方面解除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附条件单方面解除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非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
  
  (1)无条件单方面解除(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附条件单方面解除(非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经济裁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4)用人单位附条件解除合同和经济裁员的限制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和经济裁员: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首先您需要知道的是,用人单位能够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只存在几种特殊的情况,也就是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至于企业口头通知的,劳动者应当坚定的要求用人单位出具书面文件。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我们建议可以找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
  
  
  
  
总结:对于现代人来说,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十分的重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员工刚刚进入用人单位的时候或多或少都会遇到一些职场上的困难,有的时候企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民事诉讼法申请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民事诉讼法申请期限是如何规定的?(一)《民事诉讼法》关于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非法集资有什么作用?
      很多人之所以从事违法犯罪的行为都是为了某种特定利益的实现,通常都是金钱利益。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最近比较常见的是非法集资的行为,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非法集资有什么作用?那么,接下......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具体内容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购买商品房后,就成为了小区业主。因为特殊情况,有时我们会同开发商及物业公司在小区建筑物所有权上发生纠纷。为此,最高法也出台过指导处理该类纠纷的司法解释。那么《建筑......


·离婚孩子判给女方男方不给怎么办?
      昔日温情已不在,婚姻也走到了尽头,都说好聚好散,可是当面临孩子的抚养权时,为人父母,还是会舍不得孩子离开自己的生活。这才变成了所谓的“夺子大战”“藏孩子”等。离婚孩子判给女方男方不......


·中小企业融资的企业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的企业有哪些融资方法市场经济的结构,离不开中小企业的存在。我国为了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在融资政策上对中小企业是有帮助的。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当中是十分不易的,因为自身经......


·农村土地承包无偿转让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无偿转让合同的内容是什么?一、农村土地承包无偿转让合同的内容是什么?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


企业口头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怎么办?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