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接受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律师接受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法律援助受理范围
一、行政、民事类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或者其他人身损害事故受害人,追索医疗费用和赔偿的法律事项;
8、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
9、其他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事项。
二、刑事代理类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或者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刑事辩护类
1、公诉案件中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或者是盲、聋、哑人、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4、公诉人出庭公诉的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经委托辩护人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人民检察院抗诉的,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中心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一盏希望之灯,指引着许多因外在原因而无助的人走出迷茫,追求属于自己的利益,而了解律师接受法律援助的范围则让更多的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有效的解决面临的实际问题,改善自己的生活状况,同时也让更多的人知道即使是经济困难,也阻挡不了他们的维权之路。
总结:律师接受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围有哪些?法律援助受理范围一、行政、民事类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一、诉讼离婚抚养费怎么强制申请?
一、诉讼离婚抚养费怎么强制申请?按照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写好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书,交给法院立案庭即可按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有孩子的要支付子女抚养费,并且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抚......
·在我国社保与劳动关系吗?
在我国社保与劳动关系吗?社会保险关系不等同于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关系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即依据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劳动者之间在社会保险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购车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购车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车辆信息详细标明签订买车合同时,要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同时写......
·夫妻个人债务离婚要怎么处理?
夫妻个人债务离婚要怎么处理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微博侵犯名誉权纠纷案怎么处理?
微博侵犯名誉权纠纷案怎么处理?一、微博侵犯名誉权纠纷案怎么处理?《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怎样的?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怎样的??一、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律师接受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