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后失业抚养费标准怎么给付?

  离婚后,双方有孩子的,如果孩子都判给一方带的,另一方需要支付相应分抚养费直至孩子能够独立生活为止。抚养费的给付标准一般按照双方协议进行,双方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按照当地的生活标准进行判决支付抚养费。那么,离婚后失业抚养费标准怎么给付?详情参考下文。
  
  一、抚养费怎么给付?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根据《子女抚养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人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人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人的50%。
  
  (2)无固定收人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人或同行业平均收人,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能否增加
  
  《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出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三、抚养费的减少及免除情况
  
  给付的父或母也可以根据实际负担能力提出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给付义务。父母要求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给付义务的情况一般有:
  
  (1)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且有抚养能力;
  
  (2)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或劳动教养,没有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能力,则应当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原有给付义务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适当减少或免除。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意负担的,则生父或生母仍应按照原定数额给付抚养费。
  
  四、离婚后失业抚养费标准怎么给付?
  离婚后失业的,抚养费给付标准不一定会就可以降低或免除。只有在没有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失去经济来源或着违法犯罪坐牢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减少抚养费或着免除抚养费给付的义务。所以,失业是不一定可以申请减免抚养费给付的义务的。
  
  
  
  
总结:离婚后,双方有孩子的,如果孩子都判给一方带的,另一方需要支付相应分抚养费直至孩子能够独立生活为止。抚养费的给付标准一般按照双方协议进行,双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在我国给了征地补偿后退地要还补偿吗?
      在我国给了征地补偿后退地要还补偿吗?在开发商投资规划的项目当中出现过不少的烂尾工程,可是国家征收民众土地这不是可以随便开玩笑的事情,没有慎重考虑清楚之前整体的征地工作是不会开始的。......


·入职与试用期的最主要区别是什么
      新员工在没有经过试用期以后,确切的来说不能算作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而且作为任何一个新员工来说,在入职之前,也就是试用期之内,需要注意的事项也比较多。另外有一部分的初次步入职场的人员......


·行政许可受理时间是多久
      行政许可受理时间是多久?在我国,个人要想从事危险品运输,必须拿到有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才行。一般来说,工商部门是负责行政许可的机构,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向工商局提出申请后,工商局会决定......


·武汉市工伤鉴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外出工作的人越来越多,而武汉作为湖北省的省会,流动人口不言而喻,在武汉工作的人也与日俱增,那么您在外工作,工作过程中难免会因为意外受伤,要获得赔偿就必须要进行......


·公司法办事处的监管相关规定
      公司法办事处的监管相关规定在法院针对公司法审理各个案件中,还是会产生某些决议无效和股东纠纷等情况,法律根据这一情况,结合审理实践的经验,制定了公司法监管等相关规定,保证公平的解决......


·众所周知,开车上路的必备条件之一就是有驾驶证,这是我们有上路
      众所周知,开车上路的必备条件之一就是有驾驶证,这是我们有上路资格的证明,如果没有驾驶证而开车上路的话就会被视为无证驾驶,万一在上路前又喝了酒形成无证酒驾,那么对于这类的处罚有事什么......


离婚后失业抚养费标准怎么给付?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