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使用土地使用权能否贷款?

  使用土地使用权能否贷款?
  在向银行借贷的时候,往往都会用贵重物品进行抵押,有些是用房屋进行抵押有些是用车辆等等不动产进行抵押,但是对于持有土地使用权的人来说,想要进行抵押之前就会考虑使用土地使用权能否贷款呢?我们针对这个问题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使用土地使用权能否贷款?
  1、应该土始终家公自资源财产拥使用权代表所拥权属于财产权。2、集体土地使用证是不可以的,由于土地是集体的,银行在处置抵押物时需经过村集体的同意才能拍卖抵押物,只要其中一方不同意的话,银行都无权处理 所以银行是不受理集体土地证办理贷款的。3、单纯的集体土地不可以,但是集体土地上有建筑物 而且建筑物有做房产证的话 那么就可以抵押。
  二、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一)由于不同的贷款类型,申请贷款条件和材料都不一样,以下将为您介绍几种常见贷款所需的条件。1、个人信用贷款个人信用贷款是目前时尚的贷款方式,那么申请此类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通常情况下,银行要求借款人具有二代身份证、稳定的工作证明、收入证明、贷款用途证明;个人信用状况良好;对借款人的收入也有一定条件的限制,一般会要求借款人月均收入不低于4000元。在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后,银行审核通过就可以申请到月收入的5-8倍的贷款,即: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平安银行新一贷贷款。2、房屋抵押贷款之所以越来越多人选择房产抵押贷款就在于,贷款利率一般为基准利率,还贷压力较小。那么申请该类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一般来说,除了对贷款人收入信用方面有较强的要求外,房屋的年限还要在20年以内,房屋面积大于50平米;房屋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抵押贷款额度一般不得超过房屋评估值的70%。这样在提交相关资料、银行审核通过后,就可以申请到最高不超过1500万、期限最长20年的贷款。3、大学生创业贷款大学生对此类贷款的关注度之高超乎我们的相信,目前很多地区都对大学生创业贷款有扶持政策,常见的有贷款补贴或者无息贷款。那么申请此类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一般来说,大学生创业贷款要求:在读大学生、以及毕业两年以内的大学生;大专以上学历;18周岁以上。相对而言,对于该类贷款的申请条件还是比较宽松的,而后只需将学生证、成绩单、对账单等资料提交给银行,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贷款。4、个人户贷款个体户已经成为了社会经济发展的主力部队了,但是面多个体户融资困难,许多人选择该类贷款,申请此类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一般来说,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当地户口;有本地固定的经营场所,且收入稳定;能提供合法的抵(质)押物;在贷款行开立存款账户。在满足以上条件后,将银行要求的资料提交审核即可。5、房屋按揭贷款目前很多人购房申请房屋按揭贷款,那么该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一般来说:具有有效身份证及婚姻状况证明;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稳定的收入;所购住房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或意向书;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在银行开设个人结算账户以及具有有效的担保。在满足以上条件后,将申请资料提交银行即可,由银行审核决定是否放款。按照有关的法律规定,使用土地使用权能否贷款呢?答案是不可以的,因为土地属于国家的公有资源,不属于财产权,而且即使是集体土地的使用证也不可以,因为只要是在进行集体表决时有一方不同意都不能进行抵押。除非在土地上有建筑物,可以用建筑物进行抵押。
  
  
  
总结:使用土地使用权能否贷款?在向银行借贷的时候,往往都会用贵重物品进行抵押,有些是用房屋进行抵押有些是用车辆等等不动产进行抵押,但是对于持有土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遗嘱不给代位继承人
      遗嘱不给代位继承人1、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能发生代位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如果遗嘱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并且先于遗嘱人死亡,则......


·侵犯肖像权纠纷协议书范文是什么
      人一旦出名,用自己的肖像从而获取利益的人就变多了,所谓人红是非多,如果经过本人同意从而使用肖像是没问题的,但是未经同意的就是侵犯肖像权了,那么侵犯肖像权纠纷协议书范文是什么,首先要......


·遗嘱应该怎么立
      遗嘱应该怎么立遗嘱有五种形式,各有不同的要求。立哪种形式的遗嘱就应按哪种要求来做。遗嘱的五种形式及要求如下:1、公证遗嘱。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到有管辖权的公证机关或者请公证人员现场......


·隐瞒部分还款事实起诉需要注意什么?
      隐瞒部分还款事实起诉需要注意什么?隐瞒部分还款事实起诉需要注意能够拿出证明确实存在隐瞒部分的证据,若是能够证明在借钱后已经偿还了部分债务,但是债权人依旧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原始借款数额......


·偷拿支票是否属于犯罪既遂?
      偷拿支票是否属于犯罪既遂?根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


·最新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我们就将辽宁......


使用土地使用权能否贷款?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