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故意伤害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属于刑事犯罪,但如果是故意伤害行为的话,则就仅仅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虽然行为都是差不多的,但从本质上讲却存在很大的差距。而实践中认定故意伤害罪是需要区分罪与非罪的,那您知道故意伤害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故意伤害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故意伤害罪与非罪的界限,一般根据受害人受伤程度而定,达到轻伤害及以上的,构成犯罪,否则则属于一般殴打行为,严重的予以治安拘留、罚款等处罚。一般殴打行为只是给他人造成暂时性的肉体疼痛,或使他人神经受到轻微刺激,但没有破坏他人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和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故不构成犯罪。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殴打行为表面上给他人身体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但显著轻微,即按《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不构成轻伤的,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因此,在区分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时,既要考虑行为是否给人体组织及器官机能造成了损害,又要考察损害的程度。二、故意伤害罪如何量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对犯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作了规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实践中,了解清楚故意伤害罪与非罪的界限,才能准确区分刑事犯罪和一般的违法行为。针对不同的行为,实际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而要是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话,此时也是需要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对行为人做出处罚。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总结:故意伤害罪属于刑事犯罪,但如果是故意伤害行为的话,则就仅仅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虽然行为都是差不多的,但从本质上讲却存在很大的差距。而实践中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欠钱不还实在没钱怎么办?
      欠钱不还实在没钱怎么办?1、欠钱不还实在没钱还,人民法院会中止执行,法院会采取措施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以查明被执行人是否有隐瞒的财产情况,实在没有钱的,需要中止执行。采取执行措施后......


·“终身监禁”条件是什么 终身监禁的规定是怎样的
      “终身监禁”条件是什么依照经《刑法修正案(九)》修正后的刑法典第383条和第386条的规定,犯贪污罪、受贿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


·医疗纠纷诉讼案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医疗纠纷诉讼案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一、医疗纠纷诉讼案件需要注意的问题1、法院受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条件(1)有明确的被告;(2)有明确的诉讼请求;(3)有明确的损害后果;(4)原被告双方......


·补办结婚证证明应该怎么样开
      当事人可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当事人确曾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婚姻登记。再将当......


·司法鉴定法律责任民法的规定是怎样的?
      司法鉴定它是我们国家在诉讼活动当中运用专业的所进行的一种辅助活动。之所以说它是一种辅助活动是因为他对于案件的查清是有一定作用的。同时,司法鉴定机构它有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很多人......


·民事诉讼涉嫌刑事犯罪怎么处理?
      公民因为别人的民事方面的侵权而针对对方的行为提起了民事诉讼,但是法官在受理之后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不仅存在民事方面的侵权还已经触及了刑事上的罪行,此时就不仅仅是简单的民事案件了,......


故意伤害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