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的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就应当约定工资的支付标准以及支付时间。公司不得无故克扣员工的工资,也必须按时支付员工的工资,否则员工可以就工资支付的事情提请劳动仲裁。那么,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的规定是怎样的?详情参考下文。
  
  
  1、《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 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曰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曰、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工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不能附加任何不合理条件。
  
  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4、所谓“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
  
  5、你所在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和加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本文仅是就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支付的相关说法及解释进行了相关分析,该法主要强调了公司必须依法支付劳动报酬,不得进行克扣,如果延迟发放的需要进行说明,而且理由必须正当。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的,应当支付补偿金等。
  
  
  
  
总结:劳动者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就应当约定工资的支付标准以及支付时间。公司不得无故克扣员工的工资,也必须按时支付员工的工资,否则员工可以就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夫妻个人债务如何认定?
      夫妻个人债务如何认定?夫妻个人债务如何认定??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依《民法典》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2.未经夫妻协商一......


·用人单位可以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可以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吗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过错性辞退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关于按揭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关于按揭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1、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并还清个人贷款或是全款买房的房屋属个人财产。2、结婚前已还清全部贷款,但婚后才取得房本的,房......


·如何签订二手房定金合同
      为了留住房源,一般在选择好满意的房子之后会签订一份定金合同,二手房买卖也不例外。然而很多人对于二手房定金合同并不十分熟悉,比如说,如何签订二手房定金合同?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


·双方如果想离婚的话
      双方如果想离婚的话,最需要处理的问题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其次就是双方对于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处理问题。很多人会疑惑,如果在婚姻过程当中,一方或者是双方对外有债务纠纷的话,离婚会不......


·离婚协议书有债务约定怎么处理
      离婚协议书有债务约定怎么处理1、协议离婚时需要对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进行约定,如下:(1)在财产问题上,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共同财产具体数目的查明,分割某些财产的法定手续等等;(2)在......


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的规定是怎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