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西安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制订的?

  西安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制订的?最近几年,西安市加大了城市建设力度,很多郊区盖起了高楼大厦,对于被征用到土地的农民,政府会给予一定的物质补偿。并且按照规定,征地补偿标准最少三年也要调整一次,那么西安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制订的?下面我们结合西安市有关政策和您讲一讲。
  一、西安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制订的?
  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设用地单位应当向被征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属于个人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支付给所有权人。1、土地补偿费标准,按该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以下称年产值)计算。征用耕地按年产值四至六倍补偿;征用有收益的其他土地按年产值二至三倍补偿;征用无收益的其他土地按其相邻耕地标准的50%补偿。被征用土地年产值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确定。2、安置补助费按下列标准确定:(1)征地前人均占有耕地二亩以上的,为该地年产值的三倍;(2)人均占有耕地一亩以上二亩以下的,为该地年产值的五倍;(3)人均占有耕地五分以上一亩以下的,为该地年产值的七倍;(4)人均占有耕地三分以上五分以下的,为该地年产值的八倍;(5)人均占有耕地三分以下的,为该地年产值的十倍。3、被征用土地上有青苗的,不得铲除。确需铲除的,必须经同级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支付青苗补偿费。已下种的,按当季产值的50%补偿;在生长期的,按当季产值的70%补偿;在成熟期的,按当季产值补偿。4、被征用土地是整片林地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被征用土地上零星树木的补偿标准为:幼龄树,按栽种投资的二至五倍补偿;中龄、成熟树木,以出材量按国家规定价格补偿;有收益的经济树木,按年产值的三至四倍补偿。
  二、征地补偿费用如何分配?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由此可见,按照西安市最新规定,征地补偿标准中的土地补偿费为土地产值的四到六倍,安置补助费按照土地年产值的三倍到十倍发放,以农民人均土地面积为计算依据。土地上有农作物的,按照农作物实际生长情况确定补偿金额。以上就是我们总结整理的西安市征地补偿标准年的有关规定,希望对西安市民在征地过程中维权有所帮助。
  
  
  
总结:西安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制订的?最近几年,西安市加大了城市建设力度,很多郊区盖起了高楼大厦,对于被征用到土地的农民,政府会给予一定的物质补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行为有哪些
      寻衅滋事罪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聚众淫乱罪,聚众斗殴罪一样,都是从1979年刑法规定的流氓罪中分解出来的罪名。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


·旷工解除合同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旷工解除合同程序是如何规定的?用人单位一般会在劳动者入职之前,即与其签署劳动合同,在合同中会约定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宜。一般来说,在职工出现连续无故旷工,或者触犯公司的规章制度之后,会......


·转移债权债务交税吗,有哪些注意事项?
      转移债权债务交税吗,有哪些注意事项?债权债务在有些时候是会被认定为财产性利益的,而作为财产性利益的话,那么如果发生转移的行为很多的情况下都是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税款的,但是债权债务有......


·如何预防买卖合同违约?
      买卖双方当事人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应该如何预防买卖合同违约呢?实践中,因一方对买卖合同违约而导致买卖合同纠纷的不在少数,那么如果发生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解决呢?这些问题对于买卖双方来说都是......


·一、遗嘱在什么情况下实施执行?
      一、遗嘱在什么情况下实施执行?遗嘱作出即成立,但生效时一定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开始执行,其过程大致如下:1、出示遗嘱,向有关人员公布遗嘱内容;2、编制遗产清册,......


·新员工入职破冰培训怎么做?
      一、新员工入职破冰培训怎么做?破冰一词源于英国,意即打破僵局,缓和气氛的意思。该词被引入国内,意思是让一群陌生人通过自我介绍和一些简单有趣的游戏让您在短时间内达到相互熟悉,相互交......


西安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制订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