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法开除员工的规定有什么?

  职工在工作中出现严重的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而且造成重大的损失不可弥补的时,往往会面临被企业开除的情形。用人单位是可以依法开除内部的企业职工的。那么很多工作中的职工就会想要知道劳动合同法开除员工的规定具体有什么。
  
  一、开除的概念
  
  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高行政处分。实际上,企业通常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只要其错误不十分严重,并愿意改正错误,就不马上开除,可先给予留用察看处分,以观后效。
  
  开除是对犯错误职工作出的一种最严重的行政处分形式,它适用于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被判刑并入监服刑的; 二次劳教被注销城市户口的;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仍不好的。
  
  二、开除职工的几种情形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开除职工的法律程序
  
  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企业在对职工作出开除处理时,必须遵循以下六个方面的程序:
  
  ①弄清事实,取得证据。对职工违纪事实要查清,对所取得的证据要认真审核,以保证违纪事实的确凿无误。结论材料要同本人见面允许其申辩,如确实不符,应予改正;
  
  ②厂长(经理)依据职工的错误事实,提出开除处理意见;
  
  ③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后决定,并填写《开除职工审批表》;
  
  ④将开除处分决定报告企业的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
  
  ⑤将《开除通知书》发给职工本人;
  
  ⑥将被开除职工档案转到职工本人户口所在街道劳动部门。
  
  劳动合同法开除员工主要走法律程序,具体的开除情形包括在实习期证明不符合企业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法规定及企业规章制度的,严重的失职,对企业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这些都是符合开除职工的条件,如果有违法开除的,您应该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职工在工作中出现严重的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而且造成重大的损失不可弥补的时,往往会面临被企业开除的情形。用人单位是可以依法开除内部的企业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主张权利中断诉讼时效司法解释有哪些?
      主张权利中断诉讼时效司法解释有哪些?主张权利中断诉讼时效司法解释有哪些?1、法律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


·老伴去世后我和子女怎样继承房产?
      老伴去世后我和子女怎样继承房产?老伴去世后我和子女关于继承房产可以按照平均的份额进行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


·房子没过户原房主死了找不到继承人了怎么办
      可起诉确权。遗产房子要比普通房子过户多出一个公证费,需要有公证遗嘱和死亡证明,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需要公证法定继承人的身份,遗嘱公证费一般为四百元左右,死亡证明费为八十元左右,法......


·工程质量有哪些
      工程质量有哪些风险点?一项工程完工之后,工程质量的好坏会对工程使用过程中是否安全、耐用产生很大的影响。无论是设计、施工还是验收过程,都存在着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风险。那么,工程质......


·拆迁产权置换还有地的补偿吗
      拆迁产权置换还有地的补偿吗拆迁产权置换是在拆迁补偿中的一种补偿方式,但是很多人对于国家对拆迁的补偿规定不熟悉,导致很多认识上的误区,那么拆迁产权置换还有地的补偿吗?律师我们为您整理了......


·怀化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缴纳工伤保险之后,在工作过程中因事故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就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申请工伤赔偿的前提是经过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伤认定,而申请工伤赔偿的主要依......


劳动合同法开除员工的规定有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