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差价损失与违约金是否可以一起拿
一般情况中,许多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会明确解除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但基于当前过热的房地产买卖市场,大部分人还约定解除房屋过后请求补偿购房差价损失。那么,购房差价损失与违约金是否可以一起拿?下面由我们为您整理介绍。合同违约者应承担违约责任,应该赔偿违约金或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但是对于合同约定违约金与差价损失并不能当然同时享有,因为违约责任应以购房者所受的损失为限。
具体遵循以下的法条规定:
1、《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该条规定了合同解除后,过错方需赔偿相应的损失。2、《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这个法条规定了违约方对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但应依法遵循两个原则:(1)完全赔偿原则,即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主要表现为标的物灭失、为准备履行合同而支出的费用等,间接损失是指在合同适当履行后可以实现和取得的财产利益。
(2)合理预见原则,即损失应以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损失为限。3、《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这个法条规定了,对于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增加,但是仍以所受损失为限。所以,在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中,违约金跟差价损失补偿并不能当然一起拿到。综上可知,对于购房差价损失与违约金是不能同时要求的,其中的违约责任应以购房者所受的损失为限。但现实中有的购房者往往就是同时主张二者,但最后都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在阅读了上文之后,还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总结:一般情况中,许多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会明确解除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但基于当前过热的房地产买卖市场,大部分人还约定解除房屋过后请求补偿购房差...#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结婚证丢失了能办理离婚吗
结婚证丢失了能办理离婚吗结婚证丢了一本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再进行离婚登记。按照法律的规定,双方离婚需要注销结婚证才能从法律上解除夫妻关系。所以,如果如果结婚证丢失了一本,可以先到婚姻登......
·联营合同(松散型)
订立合同单位: 名称:______。 地址: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所有制)。 (其余单位依次如上所列) 以上各单位,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在不改......
·饭店招了童工会怎么样?
我国法律明文禁止企业使用童工,对使用童工的企业有着严厉的民事处罚以及刑事处罚。这是我国法律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发展以及国家发展长远的重要措施,是培养后代的长远大计。那么,饭店招了童工会......
·婚姻法中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判
当代人的婚姻所面临的挑战和诱惑是比较多的。在现实生活中,有可能是因为一方出轨而导致关系破裂离婚的。对于这种情况,在离婚问题财产分割问题上,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
·侵犯荣誉权名誉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侵犯荣誉权名誉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侵犯荣誉权名誉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
·犯罪构成与刑法两者有没有关系
犯罪构成与刑法两者有没有关系?肯定是有关系数的;犯罪构成,又称为犯罪构成要件,实际上就是刑法规定的犯罪成立的条件。犯罪构成的理论在刑法学的理论体系中占有核心的地位。犯罪构成作为认定......
购房差价损失与违约金是否可以一起拿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