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的裁决种类具体有哪些
民事诉讼的裁决种类具体有哪些民事诉讼是对等双方关系的民用诉讼途径,如果百姓与政府机构有关人员有不可协调的关系则需要采取行政诉讼这一渠道,不适用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又与刑事诉讼不一样,刑事诉讼的处决后果要比民事诉讼的判决结果要严重得多,涉及到无期徒刑和剥夺政治权利等。下面,让我们一起了解民事诉讼的裁决种类。
一、民事诉讼的裁决种类
民事判决的概念和种类。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查明和认定的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以国家审判机关的名义,对案件中的民事实体权利义务争议,作出权威性的判定,称为判决。民事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作出。法院依据一定的格式以解决案件实体问题为主要内容而作出的法律文书称为判决书,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案件行使审判权的重要表现,也是诉讼中的重要法律文书。民事判决按不同的标准、不同的角度,可以作不同的分类:1、民事判决就其所解决的诉的性质不同,可以分为给付判决、确认判决和变更判决。给付判决是确定当事人之间实体权利、义务关系,责令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一定义务的判决。给付判决的特点是它使当事人一方产生实体义务,如果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确认判决是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的判决。例如,确定当事人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收养关系的判决;变更判决是变更当事人之间原有法律关系的判决,如准予离婚的判决。2、民事判决就其解决案件的全部或一部争议,可分为全部判决和一部判决。全部判决是在案件全部审理结束后,针对当事人之间所有的争议依法作出的判决。一部判决又称部分判决,是指对案件一部分争议作出的判决。有的民事案件的部分事实和权利义务关系具有相对独立性,当这部分事实确已查清时,可以先行作出判决。部分判决先行解决一部分争议,有助于加速整个诉讼的过程。3、民事判决根据双方当事人是否出庭,分为对席判决和缺席判决。在双方当事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后作出的判决,叫对席判决。缺席判决是一方当事人拒不到庭参加法庭审理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原告成为反诉之诉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缺席判决。4、民事判决根据其案件的审理程序,可分为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和再审判决。地方各级法院适用对第一审程序对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根据事实和法律所作出的处理决定,是一审判决。中级以上法院适用二审程序审理上诉案件所作的判决是二审判决。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原则,故二审判决也叫终审判决。再审判决是案件原审法院或其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审理后所作的判决。5、民事判决就其解决案件的结果,分为肯定判决和否定判决。肯定判决是准许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也就是原告获得胜诉的判决。否定判决是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也就是原告败诉的判决。对民事判决进行分类在理论上具有重要的意义,不同的判决具有自身的特点,其作出的条件和适用的情况不同,诉讼程序也有区别。根据上文的列举的各类民事诉讼的裁决种类,一共是有5类。分别根据性质的异同和是全部还是一部分有争议,又或者是根据双方当事人是否按照规定出庭等分成的五类。在五种裁决种类中,我们看到这五类其实也是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按照不同的标准和角度而被具体分类。
总结:民事诉讼的裁决种类具体有哪些民事诉讼是对等双方关系的民用诉讼途径,如果百姓与政府机构有关人员有不可协调的关系则需要采取行政诉讼这一渠道,不适...#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工程质保期时间是多久?工程质保金比例是什么?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建设工程具有其最低保质期。工程质保期时间内如若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可以寻求补偿,这也是对使用者的一种权益保障。那么,工程质保期时间是多久呢?接下来我们就相关问题为您做相......
·继父强奸继女怎么判刑?
继父强奸继女怎么判刑?女性在工作中不仅要保护好自己不被性骚扰,在生活中也要保护好自己,近年来有诸多的社会新闻表明,强奸和性骚扰出现了熟人作案的趋势,而一旦发生此类案件,受害者最好是及......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相关政策有哪些?
宅基地只能自用,而不能进行经营。另外,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建在宅基地上的住房才是农民的私有财产,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农民不能将宅基地用于入市流转。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
·一、没有签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没有签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没有签合同可以随时辞职,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不用提前30天。二、没签劳动合同辞职的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
·高空坠物砸车保险不陪是否有相关法律依据
如今的城镇人口密度越来越大,拔地而起的建筑物也已经越来越普遍,与之相对的就是一些新的社会矛盾开始不断涌现。因为不断的有高空坠物致人伤亡最后却无人赔偿的情形发生,才导致国家针对高空坠......
·一、试用期是什么?
一、试用期是什么意思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时,依照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特别约定的一个供当事人双方互相考察的......
民事诉讼的裁决种类具体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