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一方抚养费怎么支付?

  离婚除了签字领取离婚证之外,还需要办理离婚财产分割、离婚子女的抚养问题,而离婚子女的抚养问题,经过双方协商或者是法院判决之后,都是一方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对于离婚一方抚养费有争议的,同样也可以经过协商或者诉讼,最终需要按照规定的抚养费给予标准和方式支付离婚子女的抚养费。一、离婚一方抚养费的标准1、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3、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4、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5、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二、离婚一方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2、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无论离婚与否,父母对子女都有抚养的义务,离婚后都必须按照规定支付子女抚养费,离婚一方抚养费给子女的标准一般都是按照比例来支付,自身的收支情况、当地的经济情况等等都对离婚一方抚养费的支付有影响。一般离婚抚养费除了生活费还有子女的教育费、医疗费等等,一般情况下都是按月打入子女的专用抚养费账户上面也可以当面给子女。
  
  
  
总结:离婚除了签字领取离婚证之外,还需要办理离婚财产分割、离婚子女的抚养问题,而离婚子女的抚养问题,经过双方协商或者是法院判决之后,都是一方抚养子...#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女方婚前怀了别人的孩子是否违法?
      一、女方婚前怀了别人的孩子是否违法?不违法,婚姻自由,隐瞒行为只是属于道德行为,法律并不做评价,不过男方如果再婚后才知道的话,可以申请和女方离婚,并且要求女方对自己进行赔偿。《民法典......


·未成年人自愿发生关系构成强奸吗?
      未成年人自愿发生关系构成强奸吗?未成年人自愿与他人发生性关系,他人仍构成强奸。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强奸已满14周岁的妇女,必须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才会构成强奸罪。也......


·出轨离婚官司债务的界定存在哪些问题?
      出轨离婚官司债务的界定存在哪些问题?法律特别是修改后《婚姻法》,以及司法解释,为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提供了法律依据,然而这些规定都欠具体、详细,缺乏可操作性,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存在不少问......


·法律关于夫妻财产问题有哪些规定?
      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如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


·绑架罪需要什么证据
      绑架罪需要什么证据  一、绑架罪需要什么证据?  认定绑架罪需要以下证据:  1、物证  (1)实物:主要包括各类刀具、各类枪支、各类爆炸物、各类棍棒、麻袋、麻醉药物、酒(精)、车......


·一、开化县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多少钱?
      一、开化县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多少钱?开化县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多少钱应当结合实际而定,一般在几万元左右。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


离婚一方抚养费怎么支付?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