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最新房地产买卖契约范本

  买卖契约也就是买卖合同,在进行大宗商品交易的时候,需要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签订一份买卖契约。那么针对房地产买卖而言,这个买卖契约都包括了哪些内容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房地产买卖契约范本
  
  甲方(卖方):
  
  契约人: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住房事宜,订立本契约,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座落在青岛市区(市)  路  号  幢  单元  户的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计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屋的成交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本契约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契约生效之日起日内,将上述房屋价款分次付给甲方,购房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房价。具体付款日期、金额和方式如下:
  
  第四条 甲方应于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房屋实际交付之日前,根据有关规定应交付的与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水、电、煤气、供暖等)由甲方负责缴付;若甲方未按约定缴付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自本契约生效之日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等,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本契约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的日内将双倍定金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价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支付购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任何一方逾期  日以上未履约的,视为悔约,违约方应按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承担责任,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甲、乙双方在办理上述房屋买卖交易过户手续时所需交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承担。
  
  第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契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契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在本契约的补充条款中加以明确。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在不违背本契约上述条款原则的前提下,就本契约未尽事宜订立的补充条款,为本契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契约及补充条款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契约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补 充 条 款
  
  …………………………………………………………………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房地产的买卖向来都是比较重要的,当事人在签订相关契约的时候,也要小心谨慎,否则的话自身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如果你在实践中遇到了这方面的问题而不知道该如何解决的话,建议最好还是委托专业律师来帮助你。
  
  
总结:买卖契约也就是买卖合同,在进行大宗商品交易的时候,需要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签订一份买卖契约。那么针对房地产买卖而言,这个买卖契约都包括了哪些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县里的国土局有权强拆吗
      县里的国土局有权强拆。法律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


·法律援助打官司要收费吗?
      法律援助打官司要收费吗?一、法律援助打官司要收费吗?是免费的。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


·入室抢劫跟室外抢劫
      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的手段来威胁物品持有人交出财务并且将财务带走的行为,根据不同的特点分为不同的抢劫罪类型,其中按照地点进行分类,就可以分为入室抢劫跟室外抢劫。这两种抢劫罪是怎么定......


·2023专利权具有什么特点?
      专利权具有什么特点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


·离婚后孩子归谁抚养
      离婚后孩子归谁抚养一、离婚后孩子归谁抚养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


·治安处罚和行政处罚的区别
      治安处罚和行政处罚的区别是什么?日常生活中您看新闻的时候有时会听到某某人受到了行政处罚或者治安处罚,通常会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而不会去深究两者之间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本文我们将在下......


最新房地产买卖契约范本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