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现在房市楼盘高起,房价只涨不跌,很多人劳碌了半辈子也买不起一

  现在房市楼盘高起,房价只涨不跌,很多人劳碌了半辈子也买不起一套属于自己的楼房。这时候就有很多人选择买一套二手房,但是买二手房的有些购买程序与新房不同,比如二手房的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计算。那么接下来请随来仔细了解一下买二手房土地使用权年限如何计算的问题吧。
  一、土地使用权年限的界定: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二手房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计算
  
  1、若已购公有住房新占土地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其土地使用年限应按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转让合同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规定,用出让年限减去已使用的年期计算。2、若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即从该楼第一套房屋首次上市交易之日起核定其土地出让年限,其他房屋上市时,依上述办法分别计算使用年限,最终保证同一宗土地、同一栋楼的土地出让年限终止日相同。其中钢混结构、砖混结构房屋,其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不超过70年;砖木结构房屋,其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不超过50年。例如:某栋钢混结构房屋1997年竣工,该楼第一套房屋首次入市交易日期为1999年,其土地使用年限=70年-(1999年-1997年)=68年(2067年止),如该楼第二套房屋于2002年入市交易:其土地使用年限:70年-(2002年-1997年)=65年(2067年止)。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怎样解决
  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就同一出让土地使用权订立数个转让合同,在转让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受让方均要求履行合同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已经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2、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已先行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3、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又未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先行支付土地转让款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和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4、合同均未履行,依法成立在先的合同受让方请求履行合同的,应予支持。如上所述,买二手房土地使用权年限计算的问题,文中已经以一个实例解释清楚了。在房价飞涨的今天,购买不起新房,买二手房确实是个不错的选择。但是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购买者一定要对该房屋的具体情况掌握得一清二楚,不仅要去查看相关部门对该楼房的登记记录,还应向周边邻里了解情况,以免只听房主的只言片语对购房者构成欺骗。
  
  
  
总结:现在房市楼盘高起,房价只涨不跌,很多人劳碌了半辈子也买不起一套属于自己的楼房。这时候就有很多人选择买一套二手房,但是买二手房的有些购买程序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六安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多少?
      六安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多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生活补助费1、《民法通则》没有规定残疾赔偿金,但在第119条以不......


·离婚协议书债权与债务的处理是怎么样的?
      离婚协议书债权与债务的处理是怎么样的?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


·自愿签了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自愿签了合同受法律保护吗?一、自愿签了合同受法律保护吗?肯定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有第三方见证或者做个公证,协议才会更有法律上的效力,更能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


·民法通则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的依据?
      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都知道,未成年人造成的损失或者刑事等案件,都不会要进行相应的刑事判决,由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作为监护人对于被监护人的行为存在失职的行为。民法通则规定对监......


·都说婚姻是女人最后的归宿
      都说婚姻是女人最后的归宿,房子对一段婚姻来说肯定是有必要的,很多父母听说南方没有房子都是不愿意嫁女儿的。有些时候,并不是只要是婚后一起居住的房子就一定是属于双方共同所有的。那么,下......


·股东被羁押如何承担公司债务?
      股东被羁押如何承担公司债务?股东被羁押一般是以股权为限承担公司债务,因为公司出现损失时,股东承担的责任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债务不承担连带的责任,除了有虚假或者抽逃出资行为......


现在房市楼盘高起,房价只涨不跌,很多人劳碌了半辈子也买不起一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